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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1-23 GMT+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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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EventGrid触发器(OBS应用事件源)

本节介绍如何使用函数工作流控制台创建EventGrid触发器(OBS应用事件源),供您了解EventGrid触发器的使用方法。

关于EventGrid触发器事件源的具体介绍,请参见支持的事件源

约束与限制

  • EventGrid触发器当前支持“华北-北京四”“华北-乌兰察布一”“华北-乌兰察布二零一”“华东-上海一”“华南-广州”“拉美-墨西哥城二”“拉美-圣地亚哥”区域使用。具体运行时函数是否支持使用请以控制台为准。
  • 确保创建的函数与OBS桶在同一区域下。

前提条件

创建EventGrid触发器(OBS应用事件源)

  1. 登录函数工作流控制台,在左侧的导航栏选择“函数 > 函数列表”。
  2. 选择待配置的函数,单击函数名称进入函数详情页。
  3. 选择“设置 > 触发器”,单击“创建触发器”,弹出“创建触发器”对话框。

    图1 创建触发器

  4. 配置以下参数。

    表1 EG触发器(OBS应用事件源)参数说明

    参数名称

    参数说明

    触发器类型

    必选参数。

    选择“OBS应用事件源”。

    触发器名称

    必选参数。

    触发器的名称。只能包含字母、数字、下划线和中划线。不能以数字、中划线开头。长度在 1-128 之间。

    必选参数。

    选择已创建的OBS桶。若无OBS桶,可单击“创建桶”完成创建。

    事件类型

    必选参数。

    选择需要的触发事件类型,有以下事件类型:

    • 不指定对象版本号删除对象
    • 指定对象版本号删除对象

      选择该事件类型需要开启多版本控制功能,具体详情请参见多版本控制功能启用时的对象删除机制

    • 通过页面或Put请求创建或覆盖桶对象
    • 通过页面或API请求合并分段任务
    • 使用Copy请求创建或覆盖桶对象
    • 使用Post请求创建或覆盖桶对象

    对象名前缀

    可选参数。

    用来限制以此关键字开头的对象的事件通知,该限制可以实现对OBS对象名的过滤。

    对象名后缀

    可选参数。

    用来限制以此关键字结尾的对象的事件通知,该限制可以实现对OBS对象名的过滤。

    对象名编码

    必选参数。

    选择是否对对象名进行编码。默认为开启状态。

  5. 单击“确定”,完成触发器的创建。

配置EventGrid事件触发函数

  1. 返回函数工作流控制台,在左侧的导航栏选择“函数 > 函数列表”。
  2. 选择待配置的函数,单击函数名称进入函数详情页。
  3. 在函数详情页,选择函数版本。
  4. 在“代码”页签下,单击“测试”,弹出“配置测试事件”对话框。
  5. 填写如下表2所示测试信息后,单击“保存”。

    表2 测试参数

    参数

    说明

    配置测试事件

    可创建新的测试事件,也可编辑已有的测试事件。

    选择默认值:“创建新的测试事件”。

    事件模板

    选择“空白”模板,代码请参见EG示例事件中“OBS应用事件源”。

    事件名称

    事件名称必须以大写或小写字母开头,支持字母(大写或小写),数字和下划线“_”(或中划线“-”),并以字母或数字结尾,长度为1-25个字符,例如myobs-123test。

    测试事件

    使用新创建的测试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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