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22 GMT+08:00
对象索引
使用说明
对象创建完成后,支持为对象添加索引。一个实体上最多允许定义10个自定义索引。
添加索引
- 参考如何登录新版应用设计器中操作,登录新版应用设计器。
- 在左侧导航栏中,选择“数据”。
- 单击对象后的,选择“编辑”,进入对象设计器。
- 在对象设计器中,单击对象中的,进入对象详情页。
- 在“索引”页签,单击“添加”。
- 设置索引信息,单击“保存”。
图1 设置索引信息
- 显示名称:索引在界面的展示名称,创建后可修改。
- 唯一标识:索引在系统中的唯一标识,创建后不支持修改。
- 索引类型:选择新建索引的类型,支持普通索引和唯一索引。
- 普通索引:允许被索引的数据列包含重复的值,可按需选择绑定的字段数。
- 唯一索引:被索引的数据列不包含重复值,保证数据记录的唯一性,必须绑定两个字段。
- 字段:索引关联的数据字段。
- 文本、密文、文本区、复选框、选项列表(多项选择)、公式、多语言和附件字段类型不支持创建索引。
- 使用关联字段(查找关系与主从关系)创建索引时,必须绑定两个及以上字段。
编辑索引
- 参考如何登录新版应用设计器中操作,登录新版应用设计器。
- 在左侧导航栏中,选择“数据”。
- 单击对象后的,选择“编辑”,进入对象设计器。
- 在对象设计器中,单击对象中的,进入对象详情页。
- 在“索引”页签,单击索引列表中的索引。
- 在右侧的索引属性面板中,可修改索引。
图2 索引属性面板
- 修改完成后,单击“保存”。
删除索引
- 参考如何登录新版应用设计器中操作,登录新版应用设计器。
- 在左侧导航栏中,选择“数据”。
- 单击对象后的,选择“编辑”,进入对象设计器。
- 在对象设计器中,单击对象中的,进入对象详情页。
- 在“索引”页签,单击索引列表中的索引。
- 在右侧的索引属性面板中,单击“删除索引”。
- 在弹出的删除确认框中,单击“删除”,即可删除该索引。
索引删除后不可恢复,请谨慎操作。
父主题: 对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