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CES告警规则
AOM作为华为云服务可观测性分析统一入口,自身并不具有云监控服务功能,AOM 2.0控制台中“告警中心 > 告警规则”下的“云监控”功能由云监控服务CES提供。用户可在AOM 2.0控制台界面操作,也可在CES控制台界面操作。
约束与限制
- 仅开通了云监控CES融合功能才支持“云监控”功能。当前云监控CES融合功能受限开放,如有需求可以通过提交工单,为您开放此功能。
- 如果需要在AOM控制台中使用云监控CES的功能,需要提前获取CES的相关权限,详情请参见CES权限管理。
- AOM 2.0融合CES相关功能后,会向AOM FullAccess策略中添加“CES:*:*”,“ecs:instance:list”,“dms:instance:list”,“dms:instance:get”,“lts:topics:list”,“lts:groups:list”,“smn:topic:list”,“smn:topic:publish”,“swr:repository:*”,“swr:repo:*”,“vpc:bandwidths:get”,“as:groups:get”,“astrocanvas:*:*”细粒度权限,若您之前通过AOM FullAccess策略对租户下子用户进行了权限控制,那么AOM FullAccess策略增加上述权限后,子用户也会展示上述云服务资源,您若仍有子用户云服务资源控制诉求,则您可自行进行自定义的子用户权限配置,从而达成子用户云服务资源展示控制效果。
功能说明
功能名称 |
功能说明 |
AOM 2.0控制台入口 |
CES控制台入口 |
参考文档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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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监控 |
云监控服务支持灵活地创建告警规则。您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某个特定的监控指标设置自定义告警规则,同时也支持使用告警模板为多个资源或者云服务批量创建告警规则。 在您使用告警模板创建告警规则之前,云监控服务已经根据各个云服务的应用属性以及云监控服务多年的开发、维护经验,为各个云服务量身定做了默认使用的告警模板,供您选择使用。同时云监控服务为用户提供了自定义创建告警模板的功能,用户可以选择在默认模板推荐的监控指标上进行修改,同样也支持自定义添加告警指标完成自定义告警模板的添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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