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存储服务 OBS     

对象存储服务(Object Storage Service)是一款稳定、安全、高效、易用的云存储服务,具备标准Restful API接口,可存储任意数量和形式的非结构化数据。

 

稳定、安全、高效、易用的云存储服务,产品新客专享套餐1元起,更多存储套餐低至5折起

 
 

华为云618每日限时秒杀

华为云618每日限时秒杀

每日9点开抢,仅限1单,抢完即止!

每日9点开抢,仅限1单,抢完即止!

活动规则
我是老用户,看看新老同享
  • L实例-2C2G2M
  • L实例-2C2G3M
  • L实例-2C2G4M
活动规则
  • 活动对象:

    (1)新用户专享:华为云官网已完成注册和实名认证,且从未购买过华为云资源的用户(客户等级是V0)可购买

    (2)企业新客专享:仅从未购买过华为云资源(客户等级V0),且已完成企业实名认证用户可购买;

    (3)产品新客专享:华为云官网已完成注册和实名认证的用户,且从未购买过华为云当前云产品资源的用户可购买(未限制产品等级);

    (4)新老用户同享:华为云官网已完成注册和实名认证的用户可以购买;

    (具体用户范围以届时活动页面展示为准)

  • 活动时间:

    2024年5月31日-2024年6月30日(活动期间如有调整,以届时活动页面展示为准)

    每天9点限量开抢,售完即止

  • 续费同价说明:

    (1)参与条件:Flexus L实例2核2G4M 98元/年,Flexus L实例2核4G5M 188元/年为续费同价优惠产品,参与条件为:新用户专享,新购、续费同价,每个配置限新购1次,续费1次;

    (2)续费说明:下单购买后,系统将自动赠送一张续费代金券至费用中心-优惠折扣,预计续费代金券到账时间5分钟左右。Flexus L实例2核2G4M 98元/年 续费代金券面额为满700元减652.2元,Flexus L实例2核4G5M 188元/年续费代金券面额为满1030元减892.2元,续费该实例时勾选代金券,则可以实现续费同价优惠,续费代金券有效期为自购买日起1年内有效,请于代金券有效期内完成续费,代金券过期后不予补发;

    (3)退订说明:下单购买该实例后,系统将自动锁定订单,不允许退订;若客户需要退订新购订单,且续费代金券未使用的情况下,可以申请退订,退订时系统将回收未使用的续费代金券,退订费用请查看华为云官网规则说明若续费代金券已使用,则该实例的新购及续费订单均不可退订;

  • 购买说明:

    (1)新用户专享套餐同一用户限购一单,具体台数以活动页面为准;

    (2)同一用户规则:同一用户是指根据不同华为云账号在注册、登录、使用中的关联信息,华为云判断其实际为同一用户。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形:具备同一证件号(比如身份证号/护照ID/海外驾照ID/企业唯一识别号等)、域名持有者为同一主体(如同一个人、企业等主体)、同一手机号、同一设备、同一IP地址等;

    (3)套餐配置:

    ①云服务器每款默认配置1个公网IP,高IO或通用型SSD 40G系统盘(部分特价机型仅高IO 40G系统盘;Flexus应用服务器L实例系统盘为高IO,规格大小以下单页显示为准);数据盘有高IO和通用型SSD可选(Flexus应用服务器L实例数据盘为通用型SSD V2),西南-贵阳一和华北-北京一数据中心是静态BGP带宽,其他数据中心配置全动态独享BGP带宽;(以上配置仅供参考,具体配置以下单页面为准)

    ②本页面促销的国内云服务器购买完成后,如需切换镜像版本,可在控制台内进行切换操作;

    ②本页面促销的国内及境外云服务器的Windows镜像暂不支持包周期转按需操作;

    ③境外云服务器,重装系统不支持Linux与Windows互相切换

    ④新用户专区region(不含出海云服务器,最终结果以下单页面为准):

    不同区域的云服务产品之间内网互不相通。所购买的相关产品请位于同一区域内,且就近选择靠近您业务的区域,有助于降低业务运行产生异常的风险,减少网络时延,提高访问速度;

    (4)续费变更:

    促销价仅适用于购买活动页面套餐,续订变更套餐价格(含升配降配)以当期目录价为准,促销价在该场景下不适用,用户选择升配或降配包周期产品前,具体场景或解释说明,请您浏览阅读《变更资源费用说明

    (5)关联账号说明:

    关联模式为财务托管的企业认证账号(即财务托管子账号)不具备交易属性,不参与华为云官网活动等相关交易;关联模式为财务独立的企业认证账号可以参与华为云官网活动等相关交易。

  • 为保证活动的公平公正,华为云有权对实施下述行为的用户采取收回套餐使用资格或者活动优惠资格的措施,且华为云亦有权针对异常账号采取限制措施:

    1)华为云有合理理由相信用户存在恶意刷取活动资源的行为(“恶意”是指为获取资源而异常注册账号等破坏活动公平性的行为);

    2)华为云有合理理由相信用户存在利用资源从事违法违规的行为;

  • 华为云保留对活动规则进行调整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活动规则、产品价格、产品类型、产品数量、产品配置等,请以购买时相关页面的最新展示内容为准。

  • 所有参加本活动的华为云注册用户,已认可并同意遵守《华为云用户协议》及通过援引的形式加入的附件,包括《可接受的使用政策》,《隐私政策声明

    对象存储OBS分享文件夹 更多内容
  • 如何永久分享文件或文件夹

    如何永久分享文件或文件夹 通过OBS Browser+工具可以实现分享文件或分享文件夹,通过该方式生成的分享链接中都包含链接的有效时间,超过有效期后即无法通过该链接继续访问;如果希望永久分享文件可通过将对象权限设置为匿名用户读取权限,通过获取对象URL,匿名用户通过该URL地址访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创建对象存储服务

    数据。 OBS简介 对象存储服务OBS是一个基于对象的海量存储服务,为客户提供海量、安全、高可靠、低成本的数据存储能力。对象存储服务OBS的基本组成是桶和对象。桶是OBS存储对象的容器,每个桶都有自己的存储类别、访问权限、所属区域等属性,用户在互联网上通过桶的访问域名来定位桶。对象是OBS中数据存储的基本单位。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入门总览

    支持通过控制台直接下载对象,同时支持限时分享一个对象URL或文件夹提取码,供匿名用户下载。 下载对象指导 分享对象指导 使用OBS Browser+下载文件 支持通过OBS Browser+直接下载文件,支持限时分享一个文件URL或文件夹提取码,供匿名用户下载。 下载和分享文件指导 使用obsutil下载文件 支持通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OBS工具汇总

    通过POSIX文件语义接口操作OBS存储的数据时,推荐使用obsfs挂载并行文件系统的方式。 obsftp(已下线) obsftp工具于2021年2月9日正式下线,下线后OBS不再对此工具提供维护和客户支持服务,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 OBS Browser(已下线) OBS Browser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从OBS下载文件夹

    Object 会话对象。 src_obs_dir 是 String 下载的源OBS文件夹,必须以“obs://”作为前缀,文件夹后缀必须以"/"结尾。当下载的文件夹下有文件夹且内容为空时,对应路径下不产生对应空文件夹。 dst_local_dir 是 String 下载的目标本地文件夹,下载的目标本地文件夹后缀必须以“/”结尾。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新建对象存储服务(OBS)数据连接

    新建对象存储服务OBS)数据连接 使用OBS数据源,您可以将大屏与OBS服务建立数据连接,在大屏上展示存储OBS中的CSV文件的数据。连接OBS数据源之前,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DLV大屏与所需连接的OBS数据源必须在相同区域。 已获取访问密钥Access Key(访问密钥,AK)、Secret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分享对象

    分享对象 操作场景 您可以使用对象分享功能,通过对象的临时URL将存放在OBS中的对象分享给所有用户。 背景知识 实际业务场景下,您可能会需要将文件临时分享给其他人或者将文件永久共享给其他人。 临时分享: 通过文件的临时URL直接将其分享给其他用户。文件分享强调临时性,所有分享的URL都是临时URL,存在有效期。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OBS Browser+功能概述

    桶的存储类别、删除桶等。 对象存储对象基本操作 支持对象存储对象的基本操作,包括新建文件夹,上传对象,列举对象、下载对象、删除对象等。 支持批量上传、下载、删除、复制、移动等。 支持拖拽上传。 支持文件预览。 定时上传。 并行文件系统基本操作 支持并行文件系统的基本操作,包括列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分享管理-分享给我

    分享管理-分享给我 列举分享给我的文件列表 获取分享详情 退出分享 父主题: API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分享

    分享 HWH5.share 支持版本>=10.0.2 We码小程序可以调用IM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扫码体验: 请求参数 参数 类型 必填 说明 type String 是 类型 title String 是 标题 h5Uri String 是 h5的Uri from String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分享

    分享 分享空间展示了自己已分享的文件,以及他人分享给自己的文件。 图1 分享页面 “分享给我”的页面中提供下载、保存到云空间、清除分享记录、查看分享详情操作,详细的操作请参考查看分享的文件(夹)章节。 “我分享的”的页面中提供复制分享链接、查看分享信息详情、修改分享信息设置、复制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从对象存储服务(OBS)中选择元模型

    填写元模型来源及其相关参数。当“元模型来源”选择“从对象存储服务OBS)中选择”时,其相关的参数配置请参见表2。 针对从OBS导入的元模型,ModelArts要求根据模型包规范,编写推理代码和配置文件,并将推理代码和配置文件放置元模型存储的“model”文件夹下。如果您选择的目录下不符合模型包规范,将无法创建AI应用。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推荐系统OBS文件夹规范

    推荐系统OBS文件夹规范 使用推荐系统时,需要在OBS创建桶并导入离线数据,同时作业所产生的数据也会保存在OBS中。为了方便您快速定位文件路径,建议您按照如下结构准备数据创建文件夹,并上传至OBS桶。 OBS文件夹示例 自定义OBS桶名 │ obs-offline-data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目录分享是否支持分享后取消分享

    目录分享是否支持分享后取消分享 不支持;当前通过OBS Browser+分享对象或目录均有有效期,在有效期内的链接无法通过Browser+取消分享;因此请您在使用过程中一定要谨慎选择分享链接的有效期,同时注意分享对象或目录的正确性。 父主题: 常见问题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向所有账号临时分享对象

    在“URL有效期”内,任何用户都可以访问该文件。 文件夹分享方法 在OBS管理控制台左侧导航栏选择“桶列表”。 在桶列表单击目标桶的桶名称,进入“对象”页面。 选中待分享文件夹,并单击右侧的“分享”,系统弹出“分享文件夹”对话框。 分享文件夹有两种方式,分别是提取码分享和直接分享。 方法一:提取码分享。 图2 提取码分享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对象存储服务

    对象存储服务 对象存储服务连接器用于对接华为云对象存储服务对象存储服务(Object Storage Service,简称OBS)是一个基于对象的海量存储服务,为您提供海量、安全、高可靠、低成本的数据存储能力。 创建对象存储服务连接 登录新版ROMA Connect控制台。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创建OBS桶

    。 推荐的OBS文件夹结构请参见推荐系统OBS文件夹规范。推荐您按照规范结构创建文件夹并上传至OBS桶中。OBS上传文件操作详请参见《对象存储服务控制台指南》中的上传文件章节。 您也通过OBS创建用于存放数据的文件夹,具体请参见《对象存储服务控制台指南》中的新建文件夹章节。 父主题: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分享管理-我分享的

    分享管理-我分享的 创建分享 列举我分享的文件列表 获取分享详情 修改分享设置 批量取消分享 父主题: API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对象存储卷

    对象存储对象存储卷概述 使用kubectl自动创建对象存储 使用kubectl对接已有对象存储 使用kubectl部署带对象存储卷的无状态工作负载 使用kubectl部署带对象存储卷的有状态工作负载 父主题: 存储管理-Flexvolume(已弃用)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目录分享

    目录分享 如果您想将一个文件夹分享给其他人,同时希望能够指定有效期,OBS Browser+提供文件夹分享和授权码登录的功能,轻松为你完成数据分享。 首先,您登录OBS Browser+后,选择您要分享的目录右键或者单击操作栏的分享按钮。 然后,选择分享链接的有效期,并输入提取码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创建项目时,如何快速创建OBS桶及文件夹?

    请参见《对象存储服务控制台指南》中的创建桶章节。 图1 快速创建OBS桶 桶创建完成后,选择对应桶名称,单击“新建文件夹”,在“新建文件夹”对话框中,填写文件夹“名称”,单击“确定”完成创建,选择创建的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不能包含以下字符 : \/:*?"<>|。 文件夹名称不能以英文句号(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共105条
看了本文的人还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