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存储服务 OBS     

对象存储服务(Object Storage Service)是一款稳定、安全、高效、易用的云存储服务,具备标准Restful API接口,可存储任意数量和形式的非结构化数据。

 
 

    存储容灾复制对扩容 更多内容
  • 删除保护组

    当不再需要此保护组时,请删除此保护组以释放资源。 前提条件 当保护组中不包含任何保护实例、复制对容灾演练时,才可以删除该保护组。 操作步骤 登录管理控制台。 单击服务列表,选择“存储 > 存储容灾服务”。 进入“存储容灾服务”页面。 单击待删除的保护组所在窗格中的“更多 > 删除”。 在弹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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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配置流程

    法恢复时,存储容灾服务可提供跨可用区RPO=0的 服务器 容灾保护。采用存储层同步复制技术提供可用区间的容灾保护,满足数据崩溃一致性,当生产站点故障时,通过简单的配置,即可在容灾站点迅速恢复业务。 跨可用区的容灾配置流程如图1所示。 创建保护实例时默认已为生产站点和容灾站点服务器上的云硬盘创建复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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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步骤2:创建保护实例

    云硬盘:EVS 专属分布式存储:DSS 如果选择了“专属分布式存储”,则“存储池”为必选参数。 云硬盘 存储池 如果“容灾站点磁盘”选择了“云硬盘”,则无需填写“存储池”参数。 如果选择了“专属分布式存储,则“存储池”为必选参数。 dss-01 保护实例名称 必选参数。 您可以在创建保护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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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配置跨可用区容灾

    0/24) 容灾站点磁盘 必选参数。 您可以选择云硬盘或者专属分布式存储。 云硬盘:EVS 专属分布式存储:DSS 如果选择了“专属分布式存储”,则“存储池”为必选参数。 云硬盘 存储池 如果“容灾站点磁盘”选择了“云硬盘”,则无需填写“存储池”参数。 如果选择了“专属分布式存储,则“存储池”为必选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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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复制对象

    复制对象 开发过程中,您有任何问题可以在github上提交issue,或者在华为云对象存储服务论坛中发帖求助。接口参考文档详细介绍了每个接口的参数和使用方法。 复制对象特性用来为OBS上已经存在的对象创建一个副本。 您可以通过ObsClient.copyObject来复制对象。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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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步骤2:部署云容灾网关

    具体操作请参见安装云容灾网关及配置云容灾网关章节。 关联云容灾网关。 选择已经部署的云容灾网关,将站点复制对与云容灾网关关联起来。 若关联站点复制对与云容灾网关时找不到该网关,可参见为什么关联站点复制对与云容灾网关时找不到该网关? 单击“完成部署”。 完成云容灾网关的部署并进入“下载并安装代理客户端”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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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删除保护实例

    行删除操作。 操作步骤 登录管理控制台。 单击服务列表,选择“存储 > 存储容灾服务 SDRS”。 进入“存储容灾服务”页面。 在“异步复制”页面,单击待删除的保护实例所在站点复制对的保护实例数。 进入对应站点复制对的保护组页面。 在左侧导航选择待删除保护实例所在的保护组。 进入保护组详情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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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停止保护

    保护实例的生产业务位于生产站点时,才能停止保护。 操作步骤 登录管理控制台。 单击服务列表,选择“存储 > 存储容灾服务 SDRS”。 进入“存储容灾服务”页面。 在“异步复制”页面,单击待停止保护的保护组所在站点复制对的保护组数。 进入对应站点复制对的保护组页面。 在左侧导航选择相应的保护组。 进入保护组详情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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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创建保护组

    保护组下创建保护实例和复制对。 确认您想要复制的生产站点和容灾站点位置,并创建保护组。当前部署模型仅支持VPC内迁移。虽然生产站点服务器和容灾站点服务器处于不同的可用区,但他们属于同一个虚拟私有云。 登录管理控制台,选择“存储>存储容灾服务”,进入存储容灾服务页面。 单击“创建保护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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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配置跨可用区容灾

    0/24) 容灾站点磁盘 必选参数。 您可以选择云硬盘或者专属分布式存储。 云硬盘:EVS 专属分布式存储:DSS 如果选择了“专属分布式存储”,则“存储池”为必选参数。 云硬盘 存储池 如果“容灾站点磁盘”选择了“云硬盘”,则无需填写“存储池”参数。 如果选择了“专属分布式存储,则“存储池”为必选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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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保护

    章节执行重保护操作。 前提条件 重保护前保护组中必须包含复制对。 保护组状态为“故障切换”或者“重保护失败”。 容灾站点服务器关机。 操作步骤 登录管理控制台。 单击服务列表,选择“存储 > 存储容灾服务”。 进入“存储容灾服务”页面。 选中待执行重保护操作的保护组所在窗格中的“保护实例”,进入保护组详情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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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容灾演练

    保护实例的生产业务位于生产站点时,才能进行容灾演练。 操作步骤 登录管理控制台。 单击服务列表,选择“存储 > 存储容灾服务 SDRS”。 进入“存储容灾服务”页面。 在“异步复制”页面,单击待进行容灾演练的保护组所在站点复制对的保护组数。 进入对应站点复制对的保护组页面。 在左侧导航选择相应的保护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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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复制对象

    为指定桶中的对象创建一个副本。如果包含CopySourceIfUnmodifiedSince并且不符合,或者包含CopySourceIfMatch并且不符合,或者包含CopySourceIfModifiedSince并且不符合,或者包含CopySourceIfNoneMatch并且不符合,抛出异常中HTTP状态码为:412 preco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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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复制对象

    默认取值: 无 x-obs-storage-class String 否 参数解释: 复制对象时,可以加上此头域设置目的对象的存储类型。如果未设置此头域,则以目的对象所在桶的默认存储类型作为对象的存储类型。 示例:x-obs-storage-class: STANDARD 约束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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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复制对象

    复制对复制对象特性用来为OBS上已经存在的对象创建一个副本。 您可以通过copyObject来复制对象。复制对象时,可重新指定新对象的属性和设置对象权限,且支持条件复制。 简单复制 以下代码展示了如何进行简单复制: static OBSClient *client; NSSt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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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停止保护

    停止保护后,保护组内的所有保护实例停止数据同步。 前提条件 保护组中必须包含复制对时,才能停止保护。 保护组的状态为“保护中”或者“停止保护失败”时,才能停止保护。 操作步骤 登录管理控制台。 单击服务列表,选择“存储 > 存储容灾服务”。 进入“存储容灾服务”页面。 选中待停止保护的保护组所在窗格中的“保护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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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容灾演练

    单击服务列表,选择“存储 > 存储容灾服务 SDRS”。 进入“存储容灾服务”页面。 在“异步复制”页面,单击待进行容灾演练的保护实例所在站点复制对的保护组数。 进入对应站点复制对的保护组页面。 在左侧导航选择相应的保护组。 进入保护组详情页面。 在保护实例列表中,单击待进行容灾演练的保护实例所在行操作列的“容灾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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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停止保护

    保护实例的生产业务位于生产站点时,才能停止保护。 操作步骤 登录管理控制台。 单击服务列表,选择“存储 > 存储容灾服务 SDRS”。 进入“存储容灾服务”页面。 在“异步复制”页面,单击待停止保护的保护组所在站点复制对的保护组数。 进入对应站点复制对的保护组页面。 在左侧导航选择相应的保护组。 进入保护组详情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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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容灾

    容灾 数据库容灾 应用服务器容灾 父主题: SAP ASE最佳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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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容灾

    容灾 CCE集群高可用推荐配置 在CCE中实现应用高可用部署 插件高可用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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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存储容灾服务是如何收费的?

    的价格详情。 发生容灾切换后的计费 容灾切换时,将创建容灾站点服务器,创建的E CS 资源按照ECS服务收费标准按需收费。 容灾演练的计费 进行容灾演练时,SDRS会自动创建容灾演练的资源,创建的资源按照对应的服务收费标准按需收费,不收取单独的演练费用。 父主题: 公共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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