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性云服务器 ECS

 

弹性云服务器(Elastic Cloud Server)是一种可随时自助获取、可弹性伸缩的云服务器,帮助用户打造可靠、安全、灵活、高效的应用环境,确保服务持久稳定运行,提升运维效率

 
 

    复制东西到云服务器上 更多内容
  • 复制大屏

    复制大屏 本章节介绍如何复制大屏。 前提条件 已开通DataArts Insight服务。 已创建管理数据源的项目,参考创建项目完成项目创建。 您已获取数据,参考新建数据源完成数据源创建。 已创建所需的数据集,参考可视化新建数据集完成数据集创建。 复制大屏步骤 登录智能数据洞察控制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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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数据页复制

    数据页复制 GS_121030084 错误码: invalid message header. 解决方案:您可能需要重新启动实例。 level: PANIC GS_121201135 错误码: no replication connection config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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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复制项目版本

    复制项目版本 操作场景 项目创建完成后,支持将项目中发布的版本复制到其他工作空间。 操作步骤 参考登录AstroCanvas界面中操作,登录AstroCanvas界面。 在项目列表中,将鼠标放在对应的项目,单击。 选择对应的工作空间和项目版本,单击“确定”。 图1 选择工作空间和项目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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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复制账号权限

    复制账号权限 通过复制账号权限功能,可以将数据库实例中的某个账号权限复制给另一个账号。 注意事项 businessWrite类型的账号权限仅可以复制给businessWrite类型的账号,不支持复制给businessRead类型的账号。 businessRead类型的账号权限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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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复制对象

    复制对象 开发过程中,您有任何问题可以在github提交issue,或者在华为云 对象存储服务 论坛中发帖求助。 复制对象特性用来为OBS已经存在的对象创建一个副本。 您可以通过copy_object来复制对象。复制对象时,可重新指定新对象的属性和设置对象权限,且支持条件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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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复制对象

    复制对象 开发过程中,您有任何问题可以在github提交issue,或者在华为云对象存储服务论坛中发帖求助。接口参考文档详细介绍了每个接口的参数和使用方法。 复制对象特性用来为OBS已经存在的对象创建一个副本。 您可以通过ObsClient.CopyObject来复制对象。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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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复制防护规则

    复制防护规则 添加防护规则后,您可以在访问策略管理中,对目标规则快速复制,修改参数以生成新的防护规则。 新生成的防护规则“优先级”默认为“1”(优先级最高)。 操作步骤 登录管理控制台。 单击管理控制台左上角的,选择区域。 在左侧导航树中,单击左上方的,选择“安全与合规 > 云防火墙”,进入云防火墙的概览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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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逻辑复制函数

    代表客户端确认接收到的日志位置(逻辑复制槽专用),confirmed_csn代表客户端确认接收到的日志中最后一个事务对应的 CS N(逻辑复制槽专用)。 在DN执行查询,LSN序逻辑复制槽的confirmed_csn查询结果为空,CSN序逻辑复制槽的confirmed_flush查询结果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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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复制对象

    复制对象 开发过程中,您有任何问题可以在github提交issue,或者在华为云对象存储服务论坛中发帖求助。接口参考文档详细介绍了每个接口的参数和使用方法。 复制对象特性用来为OBS已经存在的对象创建一个副本。 您可以通过ObsClient.copyObject来复制对象。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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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逻辑复制函数

    当该函数在CN执行时,如果output_order值为1,会在所有CN和主DN创建同名复制槽,如果某些DN已存在同名复制槽,会在除当前CN节点外,其他不存在同名复制槽的CN和主DN节点创建CSN序逻辑复制槽,同时报错复制槽已存在。因此需删除DN已有的同名复制槽(如为L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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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复制对象

    复制对象 功能说明 复制对象或按对象名前缀批量复制对象。 复制对象或批量复制时,请确保OBS桶中的源对象不发生变化,否则可能产生复制失败或者数据不一致的问题。 如果被复制对象的存储类型为cold,必须首先恢复被复制对象,否则无法复制成功。 复制时需要有被复制对象的读权限和目标桶的写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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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步复制示例

    同步复制示例 本章节案例中的所有命令均以Linux操作系统为例,提供同步复制操作指导。 假设源桶bucket-src内包含如下对象: obs://bucket-src/src1/ obs://bucket-src/src1/test3.txt obs://bucket-src/src1/src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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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逻辑复制函数

    代表客户端确认接收到的日志位置(逻辑复制槽专用),confirmed_csn代表客户端确认接收到的日志中最后一个事务对应的CSN(逻辑复制槽专用)。 在DN执行查询,LSN序逻辑复制槽的confirmed_csn查询结果为空,CSN序逻辑复制槽的confirmed_flush查询结果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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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逻辑复制函数

    当该函数在CN执行时,如果output_order值为1,会在所有CN和主DN创建同名复制槽,如果某些DN已存在同名复制槽,会在除当前CN节点外,其他不存在同名复制槽的CN和主DN节点创建CSN序逻辑复制槽,同时报错复制槽已存在。因此需删除其他CN和主DN已有的同名复制槽(如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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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跨区域复制

    选择授权范围方案时,选择“全局服务资源”,单击下方的“确定”完成委托创建。 (可选)如果勾选了“复制使用KMS加密的对象”,源桶和目标桶所在区域还需要具有“KMS Administrator”权限。 在“统一身份认证服务”管理控制台“委托”页面,单击一步创建的委托名称。 选择“授权记录”页签,单击“授权”。 在“选择策略”页面选择“K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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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复制对象

    复制对象 使用场景 用户可以根据需要将存储在OBS的对象复制到其他路径下。复制对象操作将创建需要复制的对象的副本。在单次操作中,您可以创建最大5GB的对象副本。对于复制大于5GB的对象副本,请您使用多段上传API。通过使用copy操作,您可以: 创建对象的其他副本。 通过复制对象并删除原始对象来重命名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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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复制数据卡死

    复制数据卡死 问题现象 调用mox.file.copy_parallel拷贝数据时卡死。 解决方案 拷贝文件和文件夹均可采用: import moxing as mox mox.file.set_auth(is_secure=False) 拷贝单个大文件5G以上时可采用: fr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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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复制业务架构

    复制业务架构 用户可以通过复制已有的架构来快速创建新的业务架构,复制的业务架构会继承原始架构的实体、关系及特征。 前提条件 已创建业务架构。 操作步骤 在开天 集成工作台 界面中,选择左侧导航栏中的“应用模型 > 实例管理”。 单击实例“控制台”,弹出“模型地图和模型目录上新啦”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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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复制技术架构

    复制技术架构 用户可以通过复制已有的架构来快速创建新的技术架构,复制的技术架构会继承原始架构的实体、关系及特征。 前提条件 已创建技术架构。 操作步骤 在开天集成工作台界面中,选择左侧导航栏中的“应用模型 > 实例管理”。 单击实例“控制台”,弹出“模型地图和模型目录上新”对话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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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复制站点

    复制站点到另一个用户下 复制源站点到目标站点前,需要先在目标站点开启复制授权,获取租户ID,然后在源站点中执行复制操作。复制完成后,由目标站点支付复制站点所需费用,支付完成后,复制成功。 使用目标用户登录云速建站控制台,选择目标站点所在的区域。 单击“站点复制权限”,在弹出的“授权复制权限”对话框中,单击“开启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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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账表复制

    表或自定义报表。 在相应报表后面“更多”中选择复制,选择要复制报表的归属分类,即复制出新报表。 图3 复制账表 在新报表可进行修改,调整为需要的样式。 父主题: 实施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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