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15 GMT+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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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拒绝共享邀请

用户可以通过共享管理列表查看共享邀请,并确认是否接受邀请。

约束条件

  • 如果资源所有者与您属于同一组织,且启用“启用与组织共享资源”功能,将自动获得共享资源的访问权限,无需接受邀请。
  • 如果资源所有者与您不属于同一组织,或者属于同一组织但未启用“启用与组织共享资源”功能,将收到加入资源共享实例的邀请。
  • 资源共享实例的邀请默认保留7天,如果在到期前未接受邀请,系统会自动拒绝邀请,如还需使用共享资源,请再次创建共享实例以生成新的邀请。

    若需要启用“启用与组织共享资源”功能,具体操作请参见启用与组织共享资源

操作步骤

  1. 登录管理控制台
  2. 单击页面左上角的,选择管理与监管 > 资源访问管理,进入“资源访问管理”页面。
  3. 单击页面左侧共享给我 > 共享管理,进入共享管理页面。
  4. 单击“待接收共享”,在列表中选择需要接受或拒绝的共享,在操作列单击“接受”或“拒绝”。
  5. 在弹出的对话框中,单击“确认”。
  6. 接受共享邀请后,在“已接受共享”页面中可以查看所有已接受的共享。

    接受邀请后,可以查看使用的共享资源以及资源所有者,具体操作请参见查看您共享的资源查看资源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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