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耗数据维护
新建能耗表计
表计属性
- 自用表计:自用表计用于计量单个楼宇房源的能耗读数及用量,作为个体能耗用量数据来源。
- 公摊表计:公摊表计用于计量一组固定区域的能耗读数及用量,作为公摊能耗用量数据来源。
- 总分表计:总分表计用于计量总表和关联分表之间的用量损耗值。
如何新建
- 在能耗管理PC管理端“表计管理”中,单击“新建表计”即可从浏览器右侧呼出新建表计窗口。可填写和操作的内容包括:
- 表计名称:必填,用于输入辨识表计的名称,不超过16个字。
- 表计号码:必填,用于输入表计唯一标识符,不超过32个字符。
- 能耗类别:选择表计的能耗类别,目前可选“水能耗”、“电能耗”或“其它”。
- 表计分类:设置表计所属的自定义分类,默认选中“未分类”。在能耗管理PC管理端“管理-全局设置”中可自定义表计分类选项,详情请查看自定义表计分类。
- 最大量程:必填,设置表计可录入的最大读数上限,新建表计后最大量程值将不可修改,若需要变更可尝试执行换表操作。
- 初始读数:必填,设置表新建表计时的抄表时间及对应的初始读数,新建表计后初始读数将不可修改。
- 默认倍率:必填,设置表计的默认倍率值。新建表计后若需要修改倍率,需要执行换表操作。用量的计算是当期倍率读数与上周期倍率读数作差后获得。更多关于倍率和用量关系的说明请查看关于表计用量。
- 关联分表:“公摊表计”专属字段,必填。用于设置总分表计所关联的分表,仅允许选择自用表计或公摊表计,总分表计不能作为另外一个总分表计的分表。
- 关联房源:自用表计位置信息必填。设置表计关联的楼宇房源信息。已关联资产信息的表计,在能耗管理中将可根据资产信息进行数据统计。
- 自动抄表:设置是否允许自动抄表。详情请查看关于自动抄表了解对接及配置方法。
管理能耗表计
查看、编辑、导出表计信息
在能耗管理PC管理端“表计管理”中,单击“导出”按钮以EXCEL格式文件,导出表计信息到本地。单击表计列表中的单个表计名称可从浏览器右侧显示选中表计的详情,用户可查阅单个表计基础信息、抄表记录及用量记录。单击“表计信息”页面左上角的“修改表计信息”按钮可二次修改表计信息。允许二次修改的内容包括:
- 表计名称
- 能耗类别
- 表计分类
- 默认倍率
- 关联分表(仅总分表计)
- 关联房源
- 自动抄表
表计号码、初始读数在表计新建后不可修改。若需要修改表计的量程或默认倍率,请执行换表操作。
新设置保存成功后,“表计信息”内容区顶部将提示新修改将于明日零时生效。
由于部分自动化操作例如周期用量计算或自动抄表等系统是根据后台配置在每日的固定时段执行,因此表计信息变更后数据已保存成功,但基于新设置的部分自动化操作可能需要隔天生效。
查看修表计读数
查看抄表记录:对于单个能耗表计,在能耗管理PC管理端“表计管理-查看表计详情-抄表记录”中可查看到单个表计的历史抄表记录。
在能耗管理PC管理端“抄表记录”功能中,用户也可以查看当前项目下所有能耗表计的抄表记录数据。支持根据当前查询结果导出所有抄表记录。
修改或删除抄表记录:在能耗管理PC管理端“抄表记录”功能中,对单个抄表记录单击“修改”可修改单个表计的某次抄表记录,可重新编辑读数及备注信息。修改读数时,和插入新读数时逻辑相同,文本框将根据已设置的录入抄表时间,显示对应周期的上次行度帮助判断,若输入读数小于上次行度,系统将提示复始计量。
对单个抄表记录单击“删除”可对单个表计的某次抄表记录执行删除。
一般来说,所有抄表记录均可以重新修改或删除,但以下两种情况例外:
新建表计时生成的抄表记录
由于表计初始读数不可修改,因此在抄表记录中新建表计产生的抄表记录不可删除
已作为某个抄表周期的行度的抄表记录
由于用量的计算涉及到两个抄表周期间的读数差,因此为保证历史用量数据的准确性,已用于计算用量的抄表记录不可修改
换表操作
使用场景:一般来说当物理表计发生损坏或其它原因导致需要重置表计信息时,则需要执行换表操作。换表时允许重新定义量程及默认倍率,且新表读数和旧表读数在当前时刻做一个对应,使历史数据不被影响。
如何操作:在能耗管理PC管理端“表计管理”中,对单个表计单击“换表”,在弹窗中输入当前旧表读数、新表读数、最大量程及默认倍率后单击“确定”即可完成。换表成功后将自动生成一条“换表”的抄表记录,不能删除。由于倍率可能发生变化,因此系统在换表后,系统将自动以当前日期作为周期结算日,计算并生成该表计截至上个周期结算日之间的用量。详情请查看关于表计用量的计算规则。
表计报废
在能耗管理PC管理端“表计管理”中,对单个表计单击“报废”,系统将二次确认提示。确定报废后该表计将无法录入读数,系统也不再对其计算周期用量,但历史数据会依旧被保存。另外,表计确定报废后,系统将自动以当前日期作为周期结算日,计算并生成该表计截至上个周期结算日之间的用量。详情请查看关于表计用量的计算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