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规则
结算启动前提条件
合作伙伴需先完成商业信息认证。
商业信息认证是指伙伴提交其用于结算涉及到的银行账号、税率等信息;商业信息认证缺失将导致在华为云系统里无法准确获取到客户服务商的银行账号及税率等基础信息,从而无法正常生成结算对账单。
结算周期
结算频率:业务发生结算周期(月度或季度,即账期)的次月,IT支撑平台针对客户当期的商品订单按一定条件生成与合作伙伴的结算单。
结算内容:客户服务商基础激励账单基于交易数据的成交价出账,上一自然月1号至月底最后一天期间发生且生效的订单或交易,及往月结算部分金额的订单或从未结算的订单;客户服务商业绩考核激励账单基于业绩激励明细数据出账,上一自然季度1号至季度底最后一天期间发生且生效的订单或交易,及往季度结算部分金额的订单或从未结算的订单;续订订单所属账期以该订单的实际生效为准确定所属账期。
结算计费类型
按次、按需计费的订单:一次性结算
包周期的订单:一次性结算
按需套餐包计费类型,不退款,一次性结算。
对于包周期的订单在账单详情中应显示:交易金额,应结算金额等信息。
对于满足华为云伙伴销售激励政策的订单,激励出账规则遵循华为云经销商激励对账规则,详细操作参见:华为云合作伙伴激励对账
结算金额计算规则
客户服务商推荐用户购买联营商品、华为自服务商品,根据商品分成模式差异,结算规则不同
成交价分成模式:
客户服务商结算金额(含税)=分成基数* 客户服务商分成比例/(1+商品销项税率)*(1+服务费税率)
底价折扣分成模式:
客户服务商结算金额(含税)=(订单含税成交价 – 客户服务商结算的底价含税金额)× 客户服务商分成比例/(1+商品销项税率)*(1+服务费税率)
分成基数:华为自服务商品分成基数为订单现金消费*100%,联营商品分成基数为订单现金消费*50%
现金消费:现金消费不包括华为云发放的代金券(含测试券)消费、不计业绩的现金券消费、购买储值卡,用储值卡消费等同现金消费。
原经销商模式下的严选、严选自营订单结算金额计算规则如下:
- 经销商单独销售
经销商独立拓展客户购买严选商品、严选自营商品,被视为经销商销售场景。
经销商结算金额(含税)=(成交价-底价)/(1+商品销项税率)*(1+服务费税率)*90%
- 经销商与华为云共同销售
经销商和华为云合作拓展用户,被视为合作销售。此场景下,经销商与直销协商确定经销商所得的佣金比例(下文计算公式中简称“佣金比例”)。佣金比例须≤90%。
经销商结算金额(含税)=(成交价-底价)* 佣金比例 /(1+商品销项税率)*(1+服务费税率)
服务费税率根据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进行匹配。
客户服务商与商家联合销售场景下,客户服务商结算金额(含税)=订单现金消费*客户服务商分成比例。
发票开具规定
客户服务商应按照月结对账单的金额,在收到开具发票通知后1个月内,按服务费根据税法要求向华为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目及税率应以开票时税法的相关规定为准。如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