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共享资产
背景信息
资产发起共享后,需要由资产所属的开发中心的资产发布者或者运营管理员审批,审批通过后再由共享中心审批共享资产的管理员进行审批。
- 资产发布者发起的共享,由运营管理员审批,再由共享中心审批共享资产的管理员进行审批。
- 运营管理员发起的共享,由资产发布者审批,再由共享中心审批共享资产的管理员进行审批。
资产发布者审批(n节点)
- 资产发布者登录ISDP+开发中心。
- 如图1所示,鼠标放置到右上角账号名区域,选择“个人中心”。
- 如图2所示,选择“总览”,单击“我的待办”页签,进入待办列表。
- 单击待审批共享资产“操作”列的“查看”,进入审批详情页面,如图3所示。
- 如图4所示,在审批详情页面,查看用户发起共享的申请信息,勾选审批结论,输入审批意见,单击“确定”。
审批通过后再由共享中心审批共享资产的管理员进行审批。
提交审批结果,如果提示错误:调用共享中心接口报错:错误信息:参数分类标识“xxxx”不存在,表示发起共享资产的资产类型标识在资产共享中心租户中不存在或者未启用,请参见审批共享申请,提示:参数分类标识“xxxx”不存在处理。
运营管理员审批(n节点)
- 运营管理员登录开发中心控制台。
- 如图5所示,选择“我的待办”。
- 如图6所示,单击待审批共享资产“操作”列的“详情”,进入审批详情页面。
- 如图7所示,查看用户发起共享的申请信息,勾选审批结论,输入审批意见,单击“提交”。
审批通过后再由共享中心审批共享资产的管理员进行审批。
提交审批结果,如果提示错误:调用共享中心接口报错:错误信息:参数分类标识“xxxx”不存在,表示发起共享资产的资产类型标识在资产共享中心租户中不存在或者未启用,请参见审批共享申请,提示:参数分类标识“xxxx”不存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