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06 GMT+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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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资产共享(n节点)

背景信息

开发中心的资产可以由资产发布者发起共享或者由运营管理员发起共享。

前提条件

资产共享限制条件:非共享中心发起共享的资产,其资产类型标识必须在资产共享中心租户中也要存在并启用,否则会审批失败。

资产发布者发起共享

  1. 资产发布者登录ISDP+开发中心。
  2. 图1所示,鼠标放置到右上角账号名区域,选择“个人中心”。

    图1 个人中心

  3. 图2所示,选择“资产管理 > 我的资产”,单击“已上架”页签。

    图2 我的资产

  4. 单击“已上架”页签,如图3所示,查找到要共享的资产,单击要发起共享资产“操作”列的“更多”,选择“发起共享”;或者如图4所示,选择多个共享资产,单击“批量共享”。

    图3 单个发起共享
    图4 批量发起共享

  5. 图5所示,在弹出的“资产共享申请”页面,输入申请说明。

    图5 资产共享申请

  6. 单击“确定”,可以看到共享状态由“未共享”变更为“共享审批中”,如图6所示。

    图6 共享审批中

    运营管理员审批通过共享申请,然后由共享中心负责共享审批的管理员审批,审批通过后,可以看到资产的共享状态由“共享审批中”变更为“已共享”。

运营管理员发起共享

  1. 运营管理员登录开发中心控制台。
  2. 图7所示,选择“资产管理 > 本地资产管理”。

    图7 进入本地资产管理

  3. 在“本地资产管理”页面,如图8所示,查找到要共享的资产,单击要发起共享资产“操作”列的“发起共享”;或者如图9所示,选择多个共享资产,单击“共享”。

    图8 单个发起共享
    图9 批量发起共享

  4. 图10所示,在弹出的“资产共享申请”页面,输入申请说明。

    图10 资产共享申请

  5. 单击“确定”,可以看到共享状态由“未共享”变更为“审批中”,如图11所示。

    图11 共享审批中

    当资产对应的发布者审批通过共享申请,然后由共享中心负责共享审批的管理员审批通过后,可以看到资产的共享状态由“审批中”变更为“已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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