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30 GMT+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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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号绑定通道号

通道号创建成功后,需要将服务号绑定通道号才能正常使用。

前提条件

已有成功创建且生效的服务号。

已成功创建通道号。

操作步骤

  1. 在左侧导航中,选择智能信息服务号 > 通道号管理
  2. 选择“通道号列表”
  3. 在对应的“操作”列下单击“绑定”
  4. 配置绑定信息,如图1所示。

    • 商家名称/通道号/通道号类型/通道号签名:系统自动带出。
    • 地区:这里默认系统自动带出的省份信息。
    • 服务号名称:选择创建服务号中创建的服务号。
    图1 绑定

  5. 单击“绑定”,完成服务号与通道号的绑定。

    通道号已成功绑定到服务号,发送智能信息时,“短消息签名”“通道号签名”一致时,智能信息成功发送后,即可将主页和菜单功能显示在终端。

    可以通过“报表统计 > 智能信息服务号报表”查询用户点击主页和菜单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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