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15 GMT+08:00

创建事件告警规则

通过事件告警规则可对服务设置事件条件,当服务发生了某种变化,资源数据满足事件条件时产生事件类告警。

注意事项

当服务的资源数据满足事件条件时,如需使用邮件或短信等方式发送通知,请参考“创建告警行动规则”设置告警行动规则。

操作步骤

  1. 在菜单栏选择“监控中心”,进入“监控中心”界面。
  2. 在左侧导航栏中选择“告警管理 > 告警规则”。
  3. 在“规则列表”页签下。
  4. 设置告警规则基本信息,具体的参数说明如表1所示。

    表1 基本信息填写说明

    参数名称

    说明

    规则名称

    规则名称。最多可输入255个字符,不能包含特殊字符"$#%&'+;<=>?\

    描述

    规则的描述信息,最多可输入1000个字符。

  5. 设置告警规则的详细信息。

    1. 设置“规则类型”为“事件告警规则”。
    2. 设置事件来源、监控对象和告警条件。
      表2 告警规则填写说明

      参数名称

      填写说明

      事件来源

      事件告警来源的服务名称,从现有的服务列表中选择。

      监控对象

      服务事件的筛选条件。从通知类型、事件名称、告警级别、自定义属性、命名空间、集群名称中选择一个或多个作为事件的筛选条件。

      说明:

      设置“事件名称”作为筛选条件,未选择具体的事件名称时,系统默认按选择全部事件处理。

      告警条件

      事件类告警的触发条件。选择多个事件的场景下,单击“批量设置告警条件”,可为当前选择的所有事件批量设置告警条件。

      • 累计触发:某个监控周期内达到累计次数则触发告警行动规则,发送对应级别的事件告警。
      • 立即触发:满足筛选条件立即产生告警。

  6. 设置告警通知策略。

    • 直接告警:满足告警条件,直接发送告警。

      事件告警规则默认启用告警行动规则,系统根据关联SMN主题与消息模板来发送告警通知。如果现有的告警行动规则无法满足需要,可单击“新建告警行动规则”添加。设置告警行动规则的具体操作请参见创建告警行动规则

  7. 单击“立即创建”,完成创建。创建完成后,单击“返回告警规则列表”可查看已创建的告警规则。

    您可在左侧导航栏中选择“告警管理 > 告警列表”,在告警列表中查看该告警。同时,系统会以邮件、短信等方式发送告警通知给指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