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15 GMT+08:00
创建事件告警规则
通过事件告警规则可对服务设置事件条件,当服务发生了某种变化,资源数据满足事件条件时产生事件类告警。
注意事项
当服务的资源数据满足事件条件时,如需使用邮件或短信等方式发送通知,请参考“创建告警行动规则”设置告警行动规则。
操作步骤
- 在菜单栏选择“监控中心”,进入“监控中心”界面。
- 在左侧导航栏中选择“告警管理 > 告警规则”。
- 在“规则列表”页签下。
- 设置告警规则基本信息,具体的参数说明如表1所示。
- 设置告警规则的详细信息。
- 设置“规则类型”为“事件告警规则”。
- 设置事件来源、监控对象和告警条件。
表2 告警规则填写说明 参数名称
填写说明
事件来源
事件告警来源的服务名称,从现有的服务列表中选择。
监控对象
服务事件的筛选条件。从通知类型、事件名称、告警级别、自定义属性、命名空间、集群名称中选择一个或多个作为事件的筛选条件。
说明:设置“事件名称”作为筛选条件,未选择具体的事件名称时,系统默认按选择全部事件处理。
告警条件
事件类告警的触发条件。选择多个事件的场景下,单击“批量设置告警条件”,可为当前选择的所有事件批量设置告警条件。
- 累计触发:某个监控周期内达到累计次数则触发告警行动规则,发送对应级别的事件告警。
- 立即触发:满足筛选条件立即产生告警。
- 设置告警通知策略。
- 直接告警:满足告警条件,直接发送告警。
事件告警规则默认启用告警行动规则,系统根据关联SMN主题与消息模板来发送告警通知。如果现有的告警行动规则无法满足需要,可单击“新建告警行动规则”添加。设置告警行动规则的具体操作请参见创建告警行动规则。
- 直接告警:满足告警条件,直接发送告警。
- 单击“立即创建”,完成创建。创建完成后,单击“返回告警规则列表”可查看已创建的告警规则。
您可在左侧导航栏中选择“告警管理 > 告警列表”,在告警列表中查看该告警。同时,系统会以邮件、短信等方式发送告警通知给指定人员。
父主题: 告警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