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E机会点共享专项激励的定义及业务说明
一、华为云新客户:
- 企业客户的首个实名认证账号。根据企业实名和实名认证时间确定是否为首次实名认证账号;
- 客户实名变更会影响已认定的企业新客户 (已为企业已有客户的账号不受实名变更影响);
在机会点“验证通过”前的企业实名下的所有账户累计现金付费金额不大于 1000元。
二、项目云资源年度规模定义:指交付的项目所带来的云资源年度规模,不包含流量型产品,不包括云商店消费。
- 项目在满足真实性举证后,以报备时提交的客户账号对应的消费情况进行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 包周期订单的云资源年度金额计算方法:以项目交付周期内的客户账号内订单作为云资源订单,若为包月订单,则以包月订单(同一资源只统计一次)金额* 12作为云资源年度金额;若为包1年订单,则直接以订单金额作为云资源年度金额;若为包多年订单,则平均折算到每一年。
- 已有客户订单不包含按需、续费、升配、当周期退订订单。
- 新客户项目周期内所有订单类型剔除按需外,全部进入统计。
- 为避免争议,对于同一客户账号,在同一项目周期内仅可申请一个项目的补贴;
- 项目周期:以交易登记的“客户交付项目起始时间”作为开始日期,以PO“已完成交付”作为结束日期。
(1)PCE机会点共享专项激励的计算规则
激励类型 |
激励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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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券)激励 (人民币) |
机会点激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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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单激励: 首单商用项目 |
华为云新客户: 项目6个月云资源金额,上限30万 |
在符合《华为云合作伙伴共拓计划》HO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客户需求,华为云优先给予合作伙伴相关机会点推荐 |
华为云已有客户: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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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激励: 持续销售商用项目 |
华为云新客户: 项目2个月云资源金额,上限1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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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云已有客户: 以生态委员会决策批准的伙伴Offering对应激励金额为准,上限2万 |
一、说明
- 合作伙伴参与本激励计划说明:
- 合作伙伴加入华为云合作伙伴共拓计划(Partner Customer Engagement,简称PCE);
- 合作伙伴按照《华为云合作伙伴共拓计划机会点管理规定》向华为云共享机会点(Partner-Originated Opportunity,简称PO);
- 合作伙伴选择参与“2023年合作伙伴机会点共享专项激励”计划。
- 合伙伙伴参与本激励计划的PO满足条件说明:
- PO仅限企业客户,且要求客户法人名称与客户消费账号法人认证信息完全一致;
- 同一个PO仅允许申报一次激励;同一个订单只能参与一个PO申报;
- PO对应的解决方案及合作伙伴需在华为白名单中。
- 现金(/券)激励申报说明:
- 项目6个月云资源金额=“项目云资源年度规模”/2;
- 项目2个月云资源金额=“项目云资源年度规模”/6;
- PO申报期间,伙伴同一个企业实名任意伙伴账号(总经销商、云解决方案提供商、云经销商)与PO相关的客户账号有过账号关联记录的场景,申报资格失效;
- 激励申报启动:PO “已完成交付”状态后,合作伙伴可启动激励申报;
- 激励申报材料:合作伙伴提供由客户已确认的与该PO相关的项目订单信息;
- 激励处理周期:每个季度之初,统一处理在上一季度合作伙伴申报的本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