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6-05-27 GMT+08:00
创建事件监控的告警规则和通知
操作场景
本章节指导用户针对事件监控创建告警规则。
操作步骤
- 登录CES管理控制台。
- 单击管理控制台左上角的
,选择区域。 - 在左侧导航栏选择“事件监控”,进入“事件监控”页面。
- 在事件列表页面,单击页面右上角的“创建告警规则”。
- 在“创建告警规则”界面,配置告警规则的基本信息。
表1 基本信息参数说明 参数
参数说明
名称
告警规则的名称,系统会随机产生一个名称,用户也可以自定义填写。名称只能由中文、英文字母、数字、下划线、中划线组成,且长度不能超过128位。
描述
告警规则描述信息,长度不能超过256位,非必填项。
- 选择监控对象,配置告警内容参数。
事件来源:选择“关系型数据库”。其他参数选择默认值,相关说明请参见事件监控告警参数说明。
- 配置完成后,单击“立即创建”,完成告警规则的创建。
父主题: 事件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