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6-07-10 GMT+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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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告警规则

使用场景

当您需要监控OBS资源的使用情况或OBS资源的关键操作时,可以创建告警规则。告警规则添加完成后,当监控指标触发设定的阈值或者指定的事件发生时,云监控服务会在第一时间通过告警通知实时告知您云上OBS资源异常,以免因此造成业务损失。

费用说明

当使用消息通知服务(SMN)发送告警通知时,涉及消息通知费用、外网下行流量费用,计费详情请参见计费说明

权限控制

设置告警规则,需要您的账号具有“CES FullAccess”权限,若提示权限不足,请联系管理员进行授权。关于授权操作详细内容,请参见给IAM用户授权

设置告警规则

  1. 进入云监控服务的创建告警规则页面。
  2. 根据界面提示,配置告警规则的基本信息。

    图1 告警规则基本信息
    表1 告警规则基本信息参数说明

    参数名称

    取值样例

    说明

    名称

    alarm-obs

    告警规则的名称。系统会自动随机生成一个名称,用户也可以自定义设置。

    只能由中文、英文字母、数字、下划线、中划线组成,且长度不能超过128个字符。

    描述

    -

    非必填项。当您需要简要描述告警规则或用于简单识别告警用途等时,可填写描述。

    告警规则描述信息,长度不能超过256个字符。

  3. 选择“告警类型”。

    • 若“告警类型”选择“指标”,可针对OBS监控指标创建告警规则,执行4
    • 若“告警类型”选择“事件”,可针对OBS事件创建告警规则,执行5

  4. 配置指标告警策略。

    配置以下关键参数,其他参数保持默认。关于更多告警规则参数配置说明,请参见创建告警规则和通知

    表2 告警规则(指标监控)关键参数说明

    参数名称

    取值样例

    说明

    告警类型

    指标

    选择需要设置告警规则的告警类型。支持以下两种:

    • 指标:针对监控指标设置告警阈值,触发告警。
    • 事件:针对事件监控设置告警规则,当指定事件发生时触发告警。

    云产品

    对象存储服务-桶名称

    选择告警上报的云服务。对于OBS,支持两种:

    • 对象存储服务 - 桶名称:选择“桶名称”维度时,告警规则对单个桶的指标生效。
    • 对象存储服务 - 用户:选择“用户”维度时,告警规则对其名下所有桶的聚合指标生效。

    资源层级

    云产品

    监控对象的资源层级,支持选择云产品或子维度。

    • 云产品:在设置触发规则时,支持跨子维度设置告警规则。
    • 子维度:在设置触发规则时,不支持跨子维度设置告警规则。

    监控范围

    指定资源

    对应维度下,告警规则生效的资源范围。支持以下几种:

    • 全部资源:对应维度下所有资源(包含新创建的资源)的对应指标在满足告警策略后都会触发告警。
    • 资源分组:对应维度下该分组下的资源的对应指标在满足告警策略后都会触发告警。
    • 指定资源:对应维度下的指定资源的对应指标在满足告警策略后都会触发告警。

    触发规则

    自定义创建

    设置告警触发的规则,即设置告警指标阈值。支持关联模板和自定义创建规则。

    • 关联模板:使用自定义告警模板中定义的告警触发规则。

      选择关联自定义告警模板后,所关联模板内容修改后,该告警规则中所包含策略也会跟随修改。

    • 自定义创建:针对单个告警规则,自定义告警触发规则。

    模板

    -

    使用自定义告警模板设置告警触发规则。

    当触发规则选择“关联模板”时,需要设置该参数。

    如果您需要创建自定义告警模板,请参见创建自定义告警模板/事件告警模板

    告警策略

    指定桶的GET类请求次数,连续3次:

    • >=10000,触发提示告警。
    • >=50000,触发次要告警。
    • >=100000,触发重要告警。
    • >=150000,触发紧急告警。

    同时,触发告警后,每1小时告警一次

    说明:

    以上仅为示例,实际设置值请根据您的业务需求设置。

    选择您想要设置的监控指标来设置告警策略,关于监控指标的解释,请参见对象存储服务监控指标说明

    当触发规则选择“自定义创建”时,需要设置该参数。

  5. 配置事件告警策略。

    配置以下关键参数,其他参数保持默认。关于更多告警规则参数配置说明,请参见创建告警规则和通知

    表3 告警规则(事件监控)关键参数说明

    参数名称

    取值样例

    说明

    告警类型

    事件

    选择需要设置告警规则的告警类型。支持以下两种:

    • 指标:针对监控指标设置告警阈值,触发告警。
    • 事件:针对事件监控告警规则,当指定事件发生时触发告警。

    事件类型

    系统事件

    当告警类型选择“事件”时,需要设置事件类型。可选择“系统事件”或“自定义事件”。

    • 系统事件:告警规则针对系统定义的事件生效。
    • 自定义事件:告警规则针对指定的事件来源产生的事件生效。

    事件来源

    对象存储服务

    告警规则生效的事件的来源。

    • 当事件类型选择“系统事件”时,事件来源选择指定云服务,表示告警规则对该云服务系统定义的事件生效。
    • 当事件类型选择“自定义事件”时,事件来源配置为自定义事件时的event_source参数,事件来源设置为指定资源,表示告警规则对指定来源的事件生效。

    监控范围

    指定资源

    告警规则生效的资源范围。支持以下两种:

    • 全部资源:所有资源(包含新创建的资源)的对应事件在满足告警策略后都会触发告警。
    • 指定资源:指定资源的对应事件在满足告警策略后都会触发告警。

    触发规则

    自定义创建

    设置告警触发的规则,即设置事件阈值。支持关联模板和自定义创建规则。

    • 关联模板:使用自定义告警模板中定义的事件触发规则。

      选择关联自定义告警模板后,所关联模板内容修改后,该告警规则中所包含策略也会跟随修改。

    • 自定义创建:针对单个告警规则,自定义告警触发规则。

    模板

    -

    使用自定义告警模板设置告警触发规则。

    当触发规则选择“关联模板”时,需要设置该参数。

    如果您需要创建自定义告警模板,请参见创建自定义告警模板/事件告警模板

    告警策略

    • 若“创建桶”在5分钟内累计触发10次,则触发“重要”告警,且每5分钟告警一次
    • 若“删除桶”在5分钟内累计触发1次,则触发“重要”告警,且每5分钟告警一次
    • 若“设置桶的策略”在5分钟内累计触发1次,则触发“次要”告警,且每1小时告警一次
    说明:

    以上仅为示例,实际设置值请根据您的业务需求设置。

    选择您想要设置的事件来设置告警策略,关于事件监控的说明,请参见对象存储服务支持事件监控的事件说明

    当触发规则选择“自定义创建”时,需要设置该参数。

  6. 单击“立即创建”。

    在告警规则列表中可以看到新创建的告警规则,即表示创建成功。

管理告警规则

您可以对已创建的告警规则执行以下常见操作:

表4 管理告警规则

操作

说明

修改告警规则

当您的业务发生变更或需要对已创建的告警规则进行重新规划时,可以对告警规则进行修改。

启用告警规则

当您完成云产品的维护或升级后,可以重新启用告警规则。启用告警规则后,自动恢复告警通知。

停用告警规则

当您需要手动停止云服务进行维护或升级时,可以停用告警规则,避免因人为变更而收到大量且无用的告警通知。

删除告警规则

当创建的告警规则不满足使用需求时,也可以删除告警规则。删除目标告警规则后,您将不会收到该告警规则的告警通知。

修改告警规则通知方式

当告警规则中的通知方式不满足当前使用需求时,可以对告警规则的通知方式进行修改。

配置全局告警通知

在管理多个告警规则时,支持通过通知策略实现全局告警通知配置。通过告警规则界面中的全局告警通知按钮,您可以轻松设置适用于所有告警规则的通知策略,从而大大简化了告警规则的配置流程,提高了运维效率。

查看告警记录

当监控指标触发告警规则设置的阈值或事件发生时,可以通过告警记录查看监控详情。

告警通知

配置告警通知

配置告警通知后,当云服务的状态变化触发告警规则设置的阈值时,系统会通过短信、邮件、语音通知等多种方式实时通知用户,让用户能够实时掌握云资源运行状态变化。关于创建告警通知,详情请参见创建通知策略

您可以在创建告警规则时配置告警通知,详情请参见创建告警规则和通知;也可以在告警规则创建后修改告警通知,详情请参见修改告警规则通知方式

告警通知示例

以下示例为当指定桶中的标准存储多AZ对象数量超过4个时,触发紧急告警并发送邮件通知:

图2 告警通知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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