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30 GMT+08:00
共享函数
函数创建成功后,您可以共享函数给其他华为云租户账号。
共享函数
- 在开天集成工作台界面中,选择左侧导航栏中的“流编排 > 函数”。
- 选择“我的函数”页签,在我的函数列表,找到需共享的函数,单击“操作”列的“共享”。
- 在右侧弹出的“共享管理”界面中单击“新增共享”,输入要共享的账号(需同一租户下的其他用户账号),单击“确认”。
图1 输入共享账号
接受/拒绝共享函数
- 在开天集成工作台界面中,选择左侧导航栏中的“流编排 > 函数 > 共享函数”,在共享函数界面将显示收到的共享函数,如图2所示。
- 接受或拒绝收到的共享函数。
- 单击“复制到我的函数”,表示接受该函数,接受的函数将显示在“我的函数”列表。
- 单击“删除”,表示拒绝该函数。
- 函数共享给某一账号后,在接受共享函数时,如果函数包含依赖包,在复制到我的函数时,相关的依赖包会一起复制过来。
- 接受共享的函数后,共享函数界面仍会显示已接受了的共享函数,除非共享方停止共享或接受共享方删除收到的共享函数。
- 在共享函数界面单击“复制到我的函数”时,如果该函数已被接受过,或我的函数列表中已存在和该函数名称重复的函数,那么则需要在弹出的“复制到我的函数”界面选择“是否全部覆盖”,默认为“否”。也可以在“是否覆盖”列选择“是”或者“否”。选择“否”后,可自定义设置复制后的名称,设置完成后,单击“确定”。
更多操作
接受共享函数后,您还可以执行如表1的操作。
父主题: 函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