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转规则将所接收的原始告警进行规则匹配后自动分派事件工单,第一时间通知任务处理人。
新建流转规则
支持运维工程师和运维管理员新建流转规则。
- 进入运维空间后,在左侧导航栏选择“业务配置”->“流转规则”,点击【新建】按钮进入新建界面;
- 配置流转规则的基本信息,包括规则名称、规则所属项目、所属服务和规则描述信息;
图1 新建流转规则
- 配置触发规则,即,相应的监控源产生的告警信息满足什么条件后会触发流转,如:CES监控告警信息中含关键字“重要”、且在30分钟内触发了3次,则产生P2级别的事件给对应的服务。
图2 配置触发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