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共享VPC购买ECS
操作场景
购买ECS时,您可以通过共享VPC功能,使用其他账号共享的VPC和子网,以实现网络资源的共享和统一管理,提升资源管控效率、降低运维成本。
例如,为了规范管理网络资源,某企业使用账号A作为IT管理账号,用于管理基础公共资源,包括VPC、子网等。同时,账号A将多个子网共享给其他账号共同使用。
- 账号A:IT管理账号,作为资源所有者,创建VPC及子网,并将多个子网分别共享给其他账号使用。
- 账号B:业务账号,作为资源使用者,使用账号A共享的子网2创建ECS。
- 账号C:业务账号,作为资源使用者,使用账号A共享的子网3创建ECS。
本章节介绍通过共享VPC购买ECS的操作指导。有关VPC子网共享的更多信息,请参见《虚拟私有云用户指南》的“共享VPC”相关内容。
约束与限制
- 单个资源使用者最多可同时接收100个共享子网,当共享子网数量超过100个时,使用者将无法接收到超出数量的共享子网。
- 共享VPC功能不计费,资源使用者只需要为自己所创建的资源付费。
前提条件
作为资源所有者的账号A已创建共享VPC和子网,并指定资源使用者为账号B。创建共享的详细操作,请参见创建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