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首页> 商标注册> 常见问题> 商标信息填写类> 如何填写申请人地址?
更新时间:2022-12-02 GMT+08:00
分享

如何填写申请人地址?

根据商标局企业地址填写要求如下:

  • 商标局的地址要求开头必须为省市(XX省),除直辖市外必须为两级(XX市XX县)。
  • 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应按照《营业执照》填写,如果《营业执照》中的地址未冠有企业所在地的省、市、县名称的,申请人必须在其地址前加上省、市、县名称。

示例一:某商标注册《营业执照》企业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XX街道XX路XX号。

  • 正确示例:
    图1 省市企业地址填写正确示例
示例二:某商标注册《营业执照》企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XX路XX号。
  • 正确示例:
    图2 直辖市企业地址填写正确示例
  • 错误示例:
    图3 直辖市企业地址填写错误示例

示例三:中国(四川)自由贸易区科技路XX号。

  • 正确示例:
    图4 营业执照地址未标明一级省级行政区填写示例

示例四:浙江省慈溪市坎墩街道人和路XX号。

  • 正确示例
    图5 营业执照地址未标明二级地级行政区填写示例
    • 地址修改后,委托书需重新下载后上传。
    • 企业地址请严格按照营业执照地址填写,无需重复填写省级单位(含直辖市、自治区)。
    • 当营业执照地址信息未标明一级省级行政区或二级地级行政区,需将一级省级行政区和二级地级行政区补充完整。
分享:

商标信息填写类 所有常见问题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