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不予受理常见原因
申请人地址与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不一致
不予受理原因:商标申请人为企业时,申请人的地址与上传的证件上的地址不一致。
处理办法:修改商标申请人的地址为单位最新的营业执照上的营业地址,修改完成后重新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申请人申报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不符合法律法条规定
不予受理原因:申请者证件上的经营范围涉及了知识产权或商标代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导致商标注册申请被商标局不予受理。
处理办法:删除商标代理相关项目,并提供新的营业执照。或仅指定商标分类表中第45类的4506组群内服务,完成后重新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申请人未按照规定在商标代理委托书上加盖公章
不予受理原因:商标注册申请人为企业性质,商标注册申请中包含的商标注册人签署的委托书加盖的公章非公司公章(如加盖公司财务公章或合同公章)。
不支持电子公章或使用第三方批图工具处理的公章。
申请人未按照规定提交符合要求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 证件内容不合格。
不予受理原因:申请人为企业,提交的主体证明文件非最新版本证件。
处理方法:提供包含18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最新主体资料证明文件。
- 国外企业缺少证明文件。
处理方法:提供国外企业主体登记证明文件原件打印件、拍照照片或扫描件。
- 证件有效期不合格。
不予受理原因:申请人为个人,提交的身份证件有效期小于6个月。
处理方法:到有关部门更换证件有效期。如原件已经丢失,可以先挂失后重新办理身份证件。
- 中国香港地区证件有效期不合格。
不予受理原因:申请人为中国香港地区个人,提供的证件有效期小于1年。
处理方法:到有关部门更换证件有效期或挂失后重新办理身份证件。
- 个人申请人不具备商标申请人资格。
不予受理原因:商标注册申请提交后,商标注册申请人的个体执照或营业执照被注销,申请人不再具备相关资格。
处理方法:办理新的相关执照后重新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且不可注销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