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限制
在使用视频直播服务前,您需要了解本服务的使用限制信息。
视频直播对各类资源的限制如表1所示。
限制项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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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
视频直播服务暂只支持“华北-北京一”、“亚太-新加坡”和“华北-北京四”区域,即华为云直播服务暂只在这些区域部署了直播中心。新开通的用户,目前暂只支持“华北-北京四”区域。 |
域名 |
默认每个账号下最多可创建64个域名。 如果您需要在中国内地开展直播活动,请确保添加的域名已在工信部备案,且当前备案信息正常可用。您可以直接在华为云注册域名,并备案。 |
并发直播流 |
对并发直播流未做相关限制,但若您有大规模的并发直播流需求,建议提交工单进一步咨询。 |
推流 |
视频直播服务不限制推流码率,支持常见分辨率以及对应码率,但为了保证推流顺畅,建议码率不超过4Mbps。 |
播放 |
仅进行了域名关联,且AppName和StreamName与推流地址一致,才可以播放对应的直播流。 |
支持输入/输出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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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导播 |
暂只支持“华北-北京四”区域使用。 |
直播计费 |
客户等级为V0和V1的账户暂只支持按流量计费,不支持切换成其他计费方式。 |
统计分析(新版) |
暂不支持“华北-北京一”区域使用。 |
流监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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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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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