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09 GMT+08:00

结算规则

结算启动前提条件

商业信息认证是指服务商提交其用于结算涉及到的银行账号、税码等信息,即结算账款将结算至商业信息认证中的公司银行账户。商业信息认证缺失将导致华为云无法准确获取到服务商的银行账号及税码等信息,从而无法正常生成结算对账单。

结算周期

  • 结算频率:每月1次,生成上一自然月账期账单。
  • 结算范围:上一自然月1号至月底最后一天期间发生且生效的订单或交易,及往月结算部分金额的订单或从未结算的订单;续订订单所属账期以该订单的实际生效为准确定所属账期。
  • 结算示例:2019年2月7号生成2019年1月账期的账单,包含从2019年1月1号到2019年1月31号进入结算账单时间的订单和交易。账期ID为201901,金额以实际订单和交易为准。
    1. License类、涉及服务监管的SaaS类和人工服务类商品根据服务监管状态出账,服务监管状态为已完成的订单,次月结算时系统自动出账。服务监管状态未完成的订单,结算时不出账。结算示例:2020年2月3号支付成功的订单,如到2020年3月15号才完成服务监管流程,则该订单出现在账单ID为202003的账单中。
    2. 后付费客户未还款的订单,结算时不出账。
    3. 续费订单在实际生效时间(如1月31日的订单,实际生效时间为2月1日)的次月结算出账。

结算计费类型

按次、按需计费的订单:一次性结算

包周期的订单:一次性结算

  • 按需套餐包计费类型,不退款,一次性结算。
  • 对于包周期的订单在账单详情中应显示:交易金额,应结算金额等信息。

结算金额计算规则

服务商在云商店发布商品的价格须以USD定价。华为云用户购买服务商发布的商品,由华为根据当地间接税的要求向用户开具含有VAT以及类似税金的发票,华为基于不含该VAT的商品销售金额计算对ISV的结算金额,华为云保留依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对平台费比例进行调整的权利。现阶段服务商结算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服务商结算金额=∑ni=1(商品N的销售金额(不含增值税)-客户代扣税WHT①-客户数字服务税DST①)*(1-平台费比例)-ISV相关税(例如WHT②、DST②)

示例:

商品销售金额(不含增值税)=$1000 USD

销售给客户所涉及的税款:客户代扣税WHT①=$150 USD,客户数字服务税DST①=$50 USD

华为向服务商结算时涉及的税款:代扣税WHT②=$100 USD,对服务商征收但应由华为申报缴纳的数字服务税DST②=$20 USD

华为分成比例(平台费比例)=15%

服务商结算金额 =(1000-150-50)*(1-15%)-100-20=$560 USD

WHT:Withholding Tax

DST:Digital Service Tax

云商店默认平台费分成比例参考下表,在售商品的平台费以商品上架时配置的比例为准,如需查看已上架商品的平台费分成比例可参考如何查看商品的分成比例

商品类型

ISV分成比例

华为分成

SaaS

87%

13%

License

87%

13%

专业服务

97.5%

2.5%

镜像

80%

20%

结算规则

结算方式

说明

云商店销售金额

云商店最终客户支付的费用,不含增值税

  

减去 扣除项

(i) 云商店最终客户退款

受商家协议所述税款条款和条件约束

(ii) 代扣税、数字服务税或对云商店最终用户购买的商品征收的任意类似税

/

= 收入分成总额 (RSRA)

减去所有扣除项后供商家与华为分成的收入

/

减去 华为分成(“平台费)

RSRA中保留给华为的比例

您与华为签订的相关协议中明确规定的收入分成比例

商家分成

扣除华为分成后应支付给您的RSRA余额或商家分成

/

减去 税款

适用于您所收款项的代扣税、数字服务税或对华为向商家的结算额征收的任意类似税,这部分税款将从RSRA余额中扣除

受商家协议所述税款条款和条件约束

=结算款

     

发票开具规定

服务商应按照月结对账单的金额,在收到开具发票通知后1个月内,根据税法要求向华为云开具增值税发票并邮寄到指定的接收地址,发票税目及税率应以服务商当地的税法规定为准。如开票有误,需要服务商重新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