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15 GMT+08:00
通过URL访问对象失败
本案例主要介绍对象URL无法访问的场景。如果您的问题是对象URL只能下载,而不能在线预览,请参考如何在浏览器中在线预览OBS中的对象?解决。
如果您是对象的拥有者,不能通过URL访问对象,请检查如下内容:
- 如果您是自定义对象的URL,请检查对象URL中是否有禁用字符。详情请参见用户指南中对象名称的约束。
- 如果您是使用自定义域名访问对象,请排查您的域名是否已解析到OBS桶域名。详情请参见绑定自定义域名章节“在域名解析服务器上配置CNAME记录”。
如果对象URL是由他人提供给您,您无法访问对象,请联系对象拥有者检查如下内容:
- 请检查对象是否加密,如果是加密,该现象正常,加密对象不能被分享。如果您确定要分享该对象,请删除对象,重新上传,上传时不能加密。
- 如果对象URL是通过分享功能生成,请检查分享有效期是否过期,如果过期,请重新分享并设置有效期。对象拥有者可以通过管理控制台、OBS Browser+来配置。您可以通过对象URL的格式来判断是否由分享生成,详情请参见分享文件。
- 如果对象URL的格式为BucketName.Endpoint/ObjectName,例如bucketname.obs.ap-southeast-1.myhuaweicloud.com/object.txt,则说明不是通过分享功能生成。请检查对象的访问权限是否授权给使用的用户。请通过桶策略、桶ACL、对象策略和对象ACL共同检查。如果用户无对象的访问权限,请授权。
- 请检查对象归属的桶是否配置了防盗链的白名单或黑名单。
父主题: 桶和对象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