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6 GMT+08:00

数据恢复

前提条件

  • 成功登录分布式数据库中间件服务控制台。
  • 当前实例状态为“运行中”
  • 支持GaussDB(for MySQL)实例和RDS实例,以RDS实例为例说明。

操作步骤

  1. 在当前DDM实例所在区域创建一个新的DDM实例或者寻找一个满足限制的实例。
  2. 创建或寻找与当前DDM实例下相同数量的RDS实例。

    • 新建的DDM实例不能挂载RDS实例
    • 寻找的实例不能存在逻辑库和DDM账号。
    • 每个新创建的RDS实例引擎版本为MySQL5.7版,其小版本号不得低于源DDM下RDS版本号。
    • 每个实例存储空间不得小于当前DDM实例下的RDS空间。

  3. 在DDM实例列表页面单击1中的当前实例名称,进入实例基本信息页面。
  4. 在基本信息页面右上角单击“恢复数据”。进入恢复数据页签。
  5. 在数据恢复页签选择“可恢复时间段”“可恢复时间点”,并选择1中创建的DDM实例作为目标实例。
  6. 选择2中创建的RDS实例作为目标RDS实例,选中确认复选框。确认无误后,单击“确认”,等待1-3分钟数据恢复完成。

    • 恢复到目标DDM实例会导致实例数据被覆盖,且恢复过程中目标实例数据库不可用。
    • 用户选择的可恢复时间点到当前时间之间需要保证没有做过创建逻辑库和删除逻辑库操作。
    • 只可选择与原实例相同引擎、相同版本或高版本的实例,且存储空间大于等于原实例的已有实例进行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