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2 GMT+08:00
通过备份文件恢复到关系型数据库
操作场景
关系型数据库支持使用已有的自动备份和手动备份,将实例数据恢复到备份被创建时的状态。
操作步骤
- 登录管理控制台。
- 单击管理控制台左上角的,选择区域和项目。
- 选择 。进入关系型数据库信息页面。
- 在“备份管理”页面,选择需要恢复的备份,单击操作列的“恢复”。
您也可在“实例管理”页面,单击指定的实例名称,在左侧导航栏单击“备份恢复”,在“全量备份”页签下单击目标备份对应的操作列中的“恢复”。
- 在“恢复到指定时间点”弹出框中,填选相关信息,单击“确定”。
- 选择需要的恢复方式。
- 新实例
- 当前实例
- 如果备份所在的数据库实例已被删除,则不可恢复到当前实例。
- 恢复到当前实例会导致当前实例的全部数据被覆盖,并且恢复过程中数据库不可用。
- 恢复到已有实例
- 恢复到已有实例会导致实例数据被覆盖,且恢复过程中实例将不可用。
- 只可选择与原实例相同VPC,相同引擎,相同版本或高版本的实例。
- 请确保目标实例的存储空间大于或等于当前实例的存储空间,否则会导致任务下发失败。
- 如果原实例开启TDE,不允许恢复到已有实例。
选择目标实例,单击“下一步”。
- 勾选需要恢复的数据库,您可以根据需要,自定义恢复后的新数据库名。如果恢复到的新数据库名未填写,默认按原数据库名进行恢复。
- 新数据库名不能与原数据库重名,重命名恢复之后,使用原库名建立的同义词不可用。
- 新数据库名不能包含rdsadmin、master、msdb、tempdb、model或resource字段(不区分大小写)。
- 数据库名称长度在1~64个字符之间,包含字母、数字、下划线或中划线,不能包含其他特殊字符。
- 选择需要的恢复方式。
- 查看恢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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