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19 GMT+08:00

拒绝连接创建申请

操作场景

本章节指导所有者拒绝连接创建申请,申请拒绝后,接受者的连接将不会继续创建。
  • 当企业路由器的“自动接受共享连接”功能关闭时,接受者创建的连接需要所有者审批。
  • 当企业路由器的“自动接受共享连接”功能开启时,接受者创建的连接无需所有者审批。

操作步骤

  1. 登录管理控制台。
  2. 单击管理控制台左上角的,选择区域和项目。
  3. 单击“服务列表”,选择网络 > 企业路由器

    进入企业路由器主页面。

  4. 通过名称过滤,快速找到目标企业路由器。
  5. 您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操作入口,进入企业路由器的“连接”页签。

    • 在企业路由器右上角区域,单击“管理连接”
    • 单击企业路由器名称,并选择“连接”页签。

  6. 在连接列表中,单击目标连接所在行的操作下的“拒绝”,拒绝连接创建申请。

    所有者拒绝连接创建申请后,连接状态由“待接受”变为“已拒绝”,表示连接创建失败,请联系所有者咨询拒绝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