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19 GMT+08:00
拒绝连接创建申请
操作场景
本章节指导所有者拒绝连接创建申请,申请拒绝后,接受者的连接将不会继续创建。
- 当企业路由器的“自动接受共享连接”功能关闭时,接受者创建的连接需要所有者审批。
- 当企业路由器的“自动接受共享连接”功能开启时,接受者创建的连接无需所有者审批。
操作步骤
- 登录管理控制台。
- 单击管理控制台左上角的,选择区域和项目。
- 单击“服务列表”,选择 。
进入企业路由器主页面。
- 通过名称过滤,快速找到目标企业路由器。
- 您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操作入口,进入企业路由器的“连接”页签。
- 在企业路由器右上角区域,单击“管理连接”。
- 单击企业路由器名称,并选择“连接”页签。
- 在连接列表中,单击目标连接所在行的操作下的“拒绝”,拒绝连接创建申请。
所有者拒绝连接创建申请后,连接状态由“待接受”变为“已拒绝”,表示连接创建失败,请联系所有者咨询拒绝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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