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请求规则设置主要用于在使用分支合并评审时,设置相关的规则,其相关配置项如下: 创建者自己不能合入:勾选时,分支合并请求的发起者自己不能进行合入分支的操作。 不能重新打开一个已经关闭的合并请求:勾选时,当分支合并请求已经关闭后,不能将其重新置回“开启”状态。 低于 X 分,不能合入:将 X 设置为在进行分支合并评审时的最低分数,低于这个分数,“普通合入”按钮将不能操作。 评审问题未全部解决时,不能合入,不能自动关闭:勾选时,当合并请求中有状态为“未解决”的讨论是,此合并请求将不能自动合并、不能自动关闭、不能手动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