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5 GMT+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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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远程通知规则

前提条件

  • 已完成远程通知的相关配置,配置入口为:在主菜单中选择系统 > 系统设置 > 远程通知
  • 已具备“设置远程通知规则”操作权限。

背景信息

  • 远程通知邮件和短信使用第三方服务器和设备进行发送,发送能力(如到达用户邮箱的时延等)会受到第三方服务器和设备影响。
  • 事件远程通知规则不支持设置延迟时间。
  • 缺省情况下,创建的规则依次按照已启用和未启用的顺序排列,当规则启停状态相同时,则按照修改时间降序排列。
  • 最多支持创建1000条远程通知规则。

操作步骤

  1. NetEco主菜单中选择设备管理 > 告警管理 > 告警设置
  2. 在左侧导航树中选择“远程通知规则”。
  3. 在“远程通知规则”页面中,单击“创建”,选择“告警远程通知规则”或“事件远程通知规则”。
  4. 在“基本信息”区域中,设置规则的名称、描述信息、是否启用规则。
  5. 在“条件”区域中,设置规则生效的级别、告警状态、告警/事件、告警/事件源,设置高级条件可以根据告警/事件参数来筛选规则生效的告警/事件。

    只有管理对象为所有资源的用户可以选择“所有告警源”或“所有事件源”。

  6. 在“时间条件”区域中,设置规则生效的时间,用户可根据需要选择规则的生效时间和生效周期。
  7. 设置发送通知的方式和内容、接收者时区、通知的用户。当规则中设置的告警上报时,系统将发送邮件或短消息通知给指定用户组中的用户。创建远程通知规则的参数说明请参见表1

    为了发送远程通知,需要用户录入手机号码和邮箱地址等个人数据。您需遵循所适用国家的法律或公司用户隐私政策采取足够的措施,以确保用户的个人数据受到充分的保护。

  8. 单击“确定”。

相关任务

  • 删除规则:对于冗余的规则,用户可在规则列表中选中后,单击“删除”,以减少规则的维护工作量。
  • 启用/停用规则:对于暂时不需要使用的规则,用户可在规则列表中选中后,单击“停用”。若要重新使用已停用的规则,可在选中规则后单击“启用”。
  • 迁移规则:在迁移场景下,用户可在原系统规则页面中,单击“导出规则”将原系统的规则导出,然后在目标系统中单击“导入规则”,将原系统中导出的规则文件导入,完成规则的迁移。
  • 备份、统计、审核、批量修改规则:用户可在规则页面单击“导出规则”将规则导出,对规则进行备份、集中检查和统计;如需要批量调整规则,可以在导出的规则文件中进行批量修改,修改完成后在规则页面单击“导入规则”将规则文件导入。

    导出规则会导出用户的邮箱地址和电话号码,您需遵循所适用国家的法律或公司用户隐私政策采取足够的措施,以确保用户的个人数据受到充分的保护。

参数说明

事件规则的参数和告警规则的参数相似,参数说明以告警规则为例。

表1 创建远程通知规则参数

参数项

参数名称

说明

条件

告警

  • 若选择“指定告警”,则规则仅对添加的告警生效。

    “告警ID”、“分组名称”:唯一标识一条告警。

  • 若不选择“指定告警”,则默认对所有告警生效。

告警源

  • 所有告警源:该规则对所有告警源产生的告警生效。
  • 自定义告警源:该规则仅对指定告警源产生的告警生效。

高级条件

对各参数项(定位信息、告警源类型等)的条件限制。例如需要根据告警的定位信息进行筛选告警,则选择“定位信息”、“包含”,并输入对应的目标告警的定位信息关键字段。

时间条件

说明:

规则缺省在所有时间下生效。

生效时间

设置规则的生效时间段,缺省为服务器时间。

按月

设置一年当中规则生效的月份。

按天

设置一周当中规则的具体生效日。

按时段

设置一天当中规则生效的时间段。

通知方式

邮件

邮件通知方式,用户需选择通知模板。

短消息

短消息通知方式,用户需选择通知模板。

延迟时间(分钟)

设置告警延迟发送远程通知的时长。告警到达告警管理系统后,系统记录其“到达网管时间”,如果告警在到达系统后的延时时长内被清除,则不发送远程通知,否则发送远程通知。

接收者时区

接收者时区

表示接收通知的用户所在时区。当接收者时区与服务器时区不同时,通知中告警的发生时间等字段会按照接收者时区进行换算。不支持夏令时。

通知用户组

通知用户组

设置需要接收通知的用户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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