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6-02-06 GMT+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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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OP TYPE

功能描述

删除一个用户定义的数据类型。

注意事项

仅类型的所有者、被授予了类型DROP权限的用户或者被授予了DROP ANY TYPE权限的用户可以执行该操作,当三权分立开关关闭时,系统管理员默认拥有此权限。

语法格式

DROP TYPE [ IF EXISTS ] name [, ...] [ CASCADE | RESTRICT ];

参数说明

  • IF EXISTS

    判断指定的类型是否存在。

    • 如果指定的类型存在,则删除成功。
    • 如果指定的类型不存在,不会进行删除操作,仅产生一个NOTICE提示,用于告知指定的类型不存在。
  • name

    要删除的类型名,可以使用模式进行具体指定。

  • CASCADE | RESTRICT

    可选,是否级联删除依赖于该类型的对象。未指定时,默认为RESTRICT。

    • CASCADE:级联删除依赖该类型的对象(如字段、函数、操作符等)。
    • RESTRICT:如果存在依赖对象,则拒绝删除该类型。

示例

请参见CREATE TYPE章节的示例

相关链接

CREATE TYPEALTER TY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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