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6-07-28 GMT+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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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分区

用户可以在已建立的分区表中新增分区,来维护新业务的进行。单个表的最大分区数为1048575(包括一级分区和二级分区)。在默认配置下,建议单个表的分区数不超过400个,具体请参见创建分区表章节。

  • 新增分区不能作用于HASH分区上。
  • 非透明多写特性下,新增分区不继承表上的分类索引属性。如果分类索引建立在二级分区表的一级分区上,则在该一级分区下新增二级分区时,新增的二级分区继承分类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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