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1-20 GMT+08:00
通过第一条流复制创建其它单据同步流
上述通过流模板创建了第一条单据同步流,完成了一个单据同步泛微OA进行审批,其它单据的同步,不用从流模板创建,只需从第一条流复制、修改配置即可
- 复制第一条流,创建一条新流
为了便于区分,修改流的名称,在流名称上加上单据信息
- 通过配置管理,修改配置,
- 配置同步周期(默认1分钟,可不修改),下一步
- 配置主表sql和字段映射关系(同第一条流配置原理一样),下一步
- 配置子表sql和字段映射关系(同第一条流配置原理一样),下一步
- 连接无需再配置,直接下一步
- 根据所同步单据具体信息,完成相关配置
- 在SAP单据中新增U_REQUESTID和U_ISSYN字段,更新
其它单据同步按照上述方案创建流、配置即可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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