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订购HiLens端云协同AI运行服务
华为HiLens是端云协同多模态AI开发应用平台，在使用华为HiLens的过程中，涉及购买HiLens Kit、端云协同开发以及技能市场购买技能等场景均会产生费用，需要订购HiLens产品才能正常使用这些功能。
华为HiLens提供HiLens端云协同AI运行服务。注册设备后，需购买HiLens端云协同AI运行服务，并在设备管理页面对设备进行权限激活，该设备方能部署技能。
#### 前提条件
保证专业版HiLens控制台已注册至少一台设备，详情请见[注册HiLens设备](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usermanualpro-hilens/hilens_07_0019.html)。
#### 订购操作
1. 登录专业版华为HiLens管理控制台，在左侧导航栏选择"产品订购\>订单管理"。 进入"订单管理"页面，默认进入"技能订单"页签。
   
2. 单击"运行服务"切换至运行服务页签，单击右上角的"产品订购"。
3. 按[表1]填写信息，阅读"温馨提示"，单击右下角的"下一步"。
   图1订购HiLens端云协同AI运行服务   
   ![](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usermanualpro-hilens/zh-cn_image_0000001278919765.png "点击放大")
    表1订购HiLens端云协同AI运行服务参数说明 
   | 参数   | 说明                                                                                                                                                                                                                                                    |
   |:---|:---|
   | 产品名称 | 默认产品名称为"HiLens端云协同AI运行服务"，选择已注册的"设备类型"和"设备名称"。                                                                                                                                                                                                        |
   | 设备分类 | 根据已注册的设备，选择设备分类，类别包括"轻量设备"、"小型设备"、"大型设备"。                                                                                                                                                                                                             |
   | 资源类别 | 当设备分类为"大型设备"时，需要选择设备所需的资源类别。                                                                                                                                                                                                                          |
   | 计费模式 | 默认"包年/包月"的计费模式。                                                                                                                                                                                                                                       |
   | 购买时长 | 每台设备购买HiLens端云协同AI运行服务的时长，可选"1月"和"1年"，即购买服务后，从首次激活设备开始算起，在购买时长内可安装自行开发的基础技能至设备。 例如，2019年1月1日购买HiLens端云协同AI运行服务，完成订单支付，购买时长为1年，首次激活设备时间为2019年6月1日，那么从2021年6月1日起至2022年6月1日可安装自行开发的基础技能至设备。 |
   | 购买个数 | 当设备分类为"大型设备"时，选择所需资源个数。                                                                                                                                                                                                                               |
   | 计量单位 | 默认为"个"。                                                                                                                                                                                                                                               |
   | 自动续费 | 自动续费开关，打开后，服务使用到期后会自动续费购买。                                                                                                                                                                                                                            |
      
   
4. 确认订单规格后，单击右下角的"购买"。
5. 在"支付"页面，勾选支付方式，确认订单后，单击"确认付款"，输入支付密码，完成HiLens端云协同AI运行服务的购买。
 
 #### 续费订单
如果您购买的平台服务已到期，可续费继续使用平台服务。续费后设备自动会变成已激活状态，无需重新激活。
![](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usermanualpro-hilens/public_sys-resources/note_3.0-zh-cn.png)
续费资源不能享受5天无理由退订。
1. 登录专业版华为HiLens管理控制台，在左侧导航栏选择"产品订购\>订单管理"。 进入"订单管理"页面。
   
2. 单击"运行服务"，切换至"运行服务"页签。
3. 选择待转移的订单号，单击操作列的"续费"。 进入"续费"页面，会展示平台服务的信息。
   图2续费   
   ![](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usermanualpro-hilens/zh-cn_image_0000001279320049.png "点击放大") 
4. 在"续费"页面，滑动滑块选择"续费时长"，可选时间范围"1个月-9个月"或"1-3年"。
   若您想设置统一到期日期（实际续费时长=当前选择时长+续费到统一到期日需要补齐的时长）。
   1. 单击右侧的![](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usermanualpro-hilens/zh-cn_image_0000001235319658.png "点击放大")，在弹出的"设置统一到期日"对话框的下拉框中，选择"统一到期日"，单击"确定"。
   
   2. 勾选"统一到期日设置为每月X号"。
     
5. 单击右下角的"去支付"，在"支付"页面，勾选支付方式，确认订单后，单击"确认付款"，输入支付密码，完成订单续费。 支付平台管理费后，页面显示"订单支付成功"，您可以返回[专业版华为HiLens控制台](https://console.huaweicloud.com/hilens/?region=cn-north-4#/hilens/allManagement)，在左侧导航栏中选择"设备管理"，等待30秒左右后查看已激活的设备状态是否更新。
   
 
#### 后续操作
购买HiLens端云协同AI运行服务后，需要在设备管理页面对设备进行权限激活，详情请见[激活设备（购买端云协同AI运行服务）](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usermanualpro-hilens/hilens_07_002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