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U0000005：对象名称的长度超过GaussDB的限制
#### 描述
**数据库类型与版本**
- 源库类型与版本：所有源数据库类型。
- 目标库类型与版本：GaussDB所有版本。
**语法示例**
当待迁移的对象名长度超过63个字符时，UGO将保留该对象名，并生成此错误提示。
GaussDB中的对象名（库表名、列名、函数名等），需要符合标识符命名规范，且最大长度不超过63个字符。若超过63个字符，数据库会截断并保留前63个字符作为对象名，如下示例在GaussDB中执行成功：
```
CREATE TABLE max_length_test_01_max_length_test_02_max_length_test_03_max_length_test_04_max_length_test_05_max_length_test_06_max_length_test_07(id INT);
```
但是实际创建的表为max_length_test_01_max_length_test_02_max_length_test_03_max_le与预期不符。
#### 改造建议
如果源库中的对象名存在超出63个字符的情况，建议在源数据库中将对象重命名成符合GaussDB对象名规范后再迁移。更多关于对象名的规范要求请参考《GaussDB开发者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