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象存储迁移任务组（共享集群）
#### 什么是对象存储迁移任务组（共享集群）
对象存储迁移任务组（共享集群）是基于公共计算资源构建的对象存储数据迁移解决方案，旨在帮助您将其他云服务商对象存储服务中的数据在线迁移至华为云对象存储服务中。适用于单个桶数据量大于3 TB或对象个数大于500万的对象迁移场景，迁移任务组会将源端待迁移对象智能分解到多个迁移任务中并行迁移。
#### 约束与限制
关于对象存储迁移任务组（共享集群）的约束与限制与对象存储迁移服务OMS相同，详细信息请参见[OMS约束与限制](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productdesc-oms/oms_01_0038.html)。
#### 使用须知
- 对象存储迁移任务组默认会将等待超过30天未调度的任务自动设置为失败，并且会自动清除该任务的AK/SK。为防止大量任务阻塞在等待中，请控制创建任务的频率。
- 在迁移过程中，系统将自动在目的端桶创建一个名为"OMS"的临时文件夹。**严禁手动操作此文件夹**，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删除或添加内容。对该文件夹进行的任何手动操作都可能导致迁移流程中断或失败。
- 过去24小时内已创建的迁移任务组未满1,000,000个，名下处于"等待中"状态的迁移任务组未满1,000,000个。
 
#### 操作流程
对象存储迁移任务组（共享集群）的完整操作流程，请参见[表1]。
 表1对象存储迁移任务组（共享集群）操作流程 
| 步骤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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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备工作](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usermanual-mgc/mgc_03_3602.html#mgc_03_3602__section125371147172816) | - 账号和权限准备：使用MgC之前，您需要拥有一个华为云账号或一个能够访问MgC的IAM用户，并配置相应的权限。  - 创建应用迁移项目：在获取目的端华为云账号和权限后，需要在迁移中心MgC控制台创建用于对象存储迁移的项目。  - 创建目的端对象桶，用于存放迁移数据。   |
| [步骤一：选择源端/目的端]                                                            | 配置对象存储迁移任务组（共享集群）。包括迁移前评估，源端信息和目的端信息等操作。                                                                                                                                                                                                                                                                                                                                                                                                                                                          |
| [步骤二：设置任务参数]                                                             | 确认配置对象存储迁移任务组（共享集群）所需要设置的参数信息。                                                                                                                                                                                                                                                                                                                                                                                                                                                                       |
| [步骤三：确认信息]                                                             | 确认配置共享集群对象存储迁移任务组所填写的信息。                                                                                                                                                                                                                                                                                                                                                                                                                                                                          |
| [步骤四：跟踪迁移任务组]                                                           | 创建迁移任务组后，查看迁移任务组各项参数信息。                                                                                                                                                                                                                                                                                                                                                                                                                                                                            |
   
#### 准备工作
在创建对象存储迁移任务组（共享集群）之前，请参照[表2]提前完成准备工作。
 表2准备事项的方法和要求 
| 事项      | 方法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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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和权限准备   | 1. 注册华为云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如果您已注册华为云账号并进行实名认证，请忽略此步骤** 。 1. 访问[华为云](https://www.huaweicloud.com/)，单击"**注册**"。  2. 根据提示信息完成注册开通，详细操作请参见[注册华为云账号](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usermanual-account/account_id_001.html)。  3. 完成个人或企业账号实名认证。 - 个人账号：[实名认证](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usermanual-account/zh-cn_topic_0077914254.html)  - 企业账号：[实名认证](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usermanual-account/zh-cn_topic_0077914253.html)      2. 创建IAM用户并授权。**如果您使用华为云账号（管理员账号）进行迁移，则跳过该步骤。** 1. 在[IAM控制台](https://console.huaweicloud.com/iam/?locale=zh-cn#/iam/users)创建用户组，并授予"OMS Administrator"、"OBS Administrator"、"KMS Administrator"和"MgC MigrateAccess"等系统策略。具体操作方法请参考[创建用户组并授权](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usermanual-iam/iam_03_0001.html)。 如果系统策略不满足您的授权要求，您还可以选择创建自定义策略进行授权。自定义策略内容和创建方法，请参见[自定义策略样例](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usermanual-oms/oms_01_0051.html#section2)。   2. 创建IAM用户，并将其加入上一步创建的用户组。具体操作方法请参考[创建用户并加入用户组](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usermanual-iam/iam_02_0001.html)。    3. 获取源端和目的端账号的AK/SK。 - 源端桶对应账户需要的权限包括：列举桶，获取桶位置，列举对象，获取对象元数据，获取对象内容。获取方式参见[源端桶权限获取](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oms_faq/topic_0000001084426802.html#ZH-CN_TOPIC_0000001084426802__section10833112333312)。  - 目的端桶对应账户需要的权限包括：列举桶，获取桶位置，列举对象，获取对象元数据，获取对象内容，上传对象，列举已上传段，取回归档存储对象。获取方式参见[目的端桶权限获取](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oms_faq/topic_0000001084426802.html#ZH-CN_TOPIC_0000001084426802__section52621148113411)。     |
| 创建应用迁移项目 | 创建独立的迁移项目，将不同的操作场景进行区分和隔离，从而实现更好的组织管理和资源分配。具体操作，请参见[创建应用迁移项目](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usermanual-mgc/mgc_03_0006.html#mgc_03_0006__section182421717526)。                                                                                                                                                                                                                                                                                                                                                                                                                                                                                                                                                                                                                                                                                                                                                                                                                                                                                                                                                                                                                                                                                                                                                                                                                                                                                                                                                                                                                                                                                                                                                                                                                                                                                                                                                                                                                                                                                                                                                                                                                                                                                                                                                                                                                                                                                                                                                                                                                                                                                                                                                                                                                                                                                                                                                                                                                                                                                                                                                                                                                                                                                                                                                                  |
| 创建目的端对象桶              | 创建目的端对象桶，确保存储工作流顺利运行。具体操作请参见[目的端对象桶](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qs-obs/obs_qs_0001.html#section1)。                                                                                                                                                                                                                                                                                                                                                                                                                                                                                                                                                                                                                                                                                                                                                                                                                                                                                                                                                                                                                                                                                                                                                                                                                                                                                                                                                                                                                                                                                                                                                                                                                                                                                                                                                                                                                                                                                                                                                                                                                                                                                                                                                                                                                                                                                                                                                                                                                                                                                                                                                                                                                                                                                                                                                                                                                                                                                                                                                                                                                                                                                                                                                                                                                                     |
   
 #### 步骤一：选择源端/目的端
1. 登录[迁移中心管理控制台](https://console.huaweicloud.com/mgc/?#/guide)。在左侧导航栏的项目下拉列表中选择创建的[应用迁移项目](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usermanual-mgc/mgc_03_0006.html)。
2. 在左侧导航栏选择"存储迁移 \> 对象存储迁移"，进入"对象存储迁移"页面。
3. 单击"共享集群 \> 迁移任务组 \> 创建迁移任务组"按钮。
4. 仔细阅读弹出的对象存储迁移服务服务声明，勾选"同意以上服务声明"，单击"确定"，进入"创建迁移任务"页面。
5. 选择"是否开启迁移前评估"。 
   - 选择"**关闭**"，不执行迁移前评估。
   
   - 选择"**开启**"，设置"迁移文件数"、"迁移总容量"以及"期望迁移时长"，单击"开始评估"。评估完成后，在"开始评估"按钮下会展示迁移前评估结果。
   
   
   
   
6. 选择源端，具体参数参见[表3]。
   
    表3源端选择参数 
   | 参数                            | 说明                                                                                                                                                                                                                                                                                                                                                                                                                                                                                                                                                                                                                                                                                                                                                                                                                                                                                                                                                                                                                                                                                                                                                                                                                                   |
   |:---|:---|
   | 源端数据源                       | 支持迁移以下的源端云服务商或数据源类型： - 华为云  - 亚马逊云（中国）  - 阿里云  - 微软云  - 腾讯云  - 谷歌云  - 七牛云  - 青云  - 百度云  - 金山云  - 优刻得  - HTTP/HTTPS数据源   |
   | 源端访问密钥（Access Key）          | 源端云服务提供商的访问密钥（AK）。最大长度是100个字符。                                                                                                                                                                                                                                                                                                                                                                                                                                                                                                                                                                                                                                                                                                                                                                                                                                                                                                                                                                                                                                                                                                                                                                                                       |
   | 源端私有访问密钥（Secret Access Key） | 源端云服务提供商的私有访问密钥（SK），与AK相匹配。                                                                                                                                                                                                                                                                                                                                                                                                                                                                                                                                                                                                                                                                                                                                                                                                                                                                                                                                                                                                                                                                                                                                                                                                         |
   | KMS密钥                      | 不开启：不会使用KMS密钥来加密您的源端密钥。                                                                                                                                                                                                                                                                                                                                                                                                                                                                                                                                                                                                                                                                                                                                                                                                                                                                                                                                                                                                                                                                                                                                                                                                             |
   | KMS密钥                      | 开启：启用KMS密钥来加密您的源端密钥。 启用该功能，需要同意委托授权OMS访问KMS。同意后会授予自定义策略，自定义策略包含的内容如下： - 查询密钥信息："kms:cmk:get"  - 解密数据密钥："kms:dek:decrypt"  - 创建不含明文数据密钥："kms:dek:create"   如果您有授权资格，则可直接授权。授权成功后，无需再次授权。授权成功后，进行如下操作： 从KMS密钥中选择，在下拉菜单中选择自定义密钥。如果还未创建密钥，创建方式请参见[创建密钥](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usermanual-dew/dew_01_0178.html)。暂时只支持的密钥算法为AES_256和SM4。 说明： 使用KMS加密模式会收取相应费用。计费详情请参考[价格详情](https://www.huaweicloud.com/pricing/calculator.html#/dew)。                                                                                                                                                                                                                                                                                                            |
   | 是否指定桶名                     | 当您不具备列举桶权限，但具有列举桶中对象、获取对象元数据和获取对象权限时可以开启此参数，通过指定源端桶的路径来进行迁移。 设置说明参见[表4]。                                                                                                                                                                                                                                                                                                                                                                                                                                                                                                                                                                                                                                                                                                                                                                                                                                                                                                                                                                                                                                                                       |
      
    表4"是否指定桶名"的设置说明 
   | 如果...            | 那么...                                                                                                                                                                                                                                                                                                                      |
   |:---|:---|
   | 开启"是否指定桶名"         | 1. 在"选择区域"下拉框中选择源端桶所在区域。  2. 在"桶名或路径"文本框中输入源端桶名或带桶名的路径。 说明： 对象存储迁移服务将检查源端信息填写是否正确。如果填写正确，会提示连接桶成功。    |
   | 关闭"是否指定桶名"（默认设置） | 单击"桶"下拉框或者单击"刷新"，选择待迁移数据所在的桶。 对象存储迁移服务将检查源端信息填写是否正确。如果填写正确，且您的账号具有列举桶名的权限，则会在"桶"中列举您名下的所有桶。 说明： 当源端AK/SK没有列举桶权限时，需要开启"是否指定桶名"。                                                                                                      |
      
   
   
7. 选择目的端，具体参数参见[表5]。
   
    表5目的端选择参数 
   | 参数                          | 说明                                                                                                                                                                                                                                                                                                                                                                                                                                                                                                                                                                                                                                                                                                                                                                                                                                                                                                                                                                                                                                                                      |
   |:---|:---|
   | 目的端访问密钥（Access Key）            | 华为云的访问密钥（AK）。最大长度是100个字符。                                                                                                                                                                                                                                                                                                                                                                                                                                                                                                                                                                                                                                                                                                                                                                                                                                                                                                                                                                                                                                               |
   | 目的端私有访问密钥（Secret Access Key） | 华为云的私有访问密钥（SK），与AK相匹配。最大长度是100个字符。                                                                                                                                                                                                                                                                                                                                                                                                                                                                                                                                                                                                                                                                                                                                                                                                                                                                                                                                                                                                                                      |
   | KMS密钥                        | 不开启：不会使用KMS密钥来加密您的目的端密钥。                                                                                                                                                                                                                                                                                                                                                                                                                                                                                                                                                                                                                                                                                                                                                                                                                                                                                                                                                                                                                                                  |
   | KMS密钥                        | 开启：启用KMS密钥来加密您的源端密钥。 启用该功能，需要同意委托授权OMS访问KMS。同意后会授予自定义策略，自定义策略包含的内容如下： - 查询密钥信息："kms:cmk:get"  - 解密数据密钥："kms:dek:decrypt"  - 创建不含明文数据密钥："kms:dek:create"   如果您有授权资格，则可直接授权。授权成功后，无需再次授权。授权成功后，进行如下操作： 从KMS密钥中选择，在下拉菜单中选择自定义密钥。如果还未创建密钥，创建方式请参见[创建密钥](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usermanual-dew/dew_01_0178.html)。暂时只支持的密钥算法为AES_256和SM4。 说明： 使用KMS加密模式会收取相应费用。计费详情请参考[价格详情](https://www.huaweicloud.com/pricing/calculator.html#/dew)。 |
   | 桶                            | 单击"桶"下拉框或者单击"刷新"，选择存放迁移数据的华为云OBS桶。目的端桶所在region必须和当前所在region一致。                                                                                                                                                                                                                                                                                                                                                                                                                                                                                                                                                                                                                                                                                                                                                                                                                                                                                                                                                                                                           |
      
   
   
8. 源端/目的端信息配置完成，单击"下一步"，进入"设置任务参数"页签。
 
 #### 步骤二：设置任务参数
1. 根据下表设置"**源端配置选项** "区域参数。
   
   
   | 参数      | 说明                                                                                                                                                                                                                                                                                                                                                                                                                                                                                                                                                                                                                                                                                                                                                                                                                                                                                                                                                                                                                                                                                                                                                                                                                                                                                                                                                                                                                                                                                                                                                                                                                                                                                                                                                                                                                                                                                                                                                                                                                                                                                                                                                                                                                                                                                                                                                                                                                                                                                                                                                                                                                                                                                                                                                                                                                                                                                                                                        |
   |:---|:---|
   | 输入对象前缀   | 在"输入对象前缀"区域内输入对象数据名称或者名称前缀，系统会自动匹配出数据。您可以单击![](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usermanual-mgc/zh-cn_image_0000002564479723.png)，从这些匹配到的迁移数据列表中删除不需要迁移的数据。 说明： - 添加对象前缀时，如果对象文件在桶的根目录下，则直接添加前缀；如果对象文件存在目录路径，则需要在对象前缀前添加对象文件所在的目录路径。格式为：文件夹/对象前缀。  - 若不添加该参数，则默认迁移全桶的数据。  - 待迁移的对象会被记录在txt类型的列表文件中（每个迁移任务对应一个列表文件），并存放在目的端桶的"oms/taskgroup/"路径下。当任务组迁移完成后，这些列表文件会保留下来，您可以手动删除它们。                                                                                                                                                                                                                                                                                                                                                                                                                                                                                                                                                                                                                                                                                                                                                                                                                                                                                                                                                                                                                                                                                                                                                                                                                                                                                                                                                                                                                                                                                                                                                                                                                                                                                                                                                                                                                                                                                                                                                                                                                                                                                                                                                                                                                                                                                                                                    |
   | 指定URL列表 | 指定URL列表目录方式，一般适用于HTTP或HTTPS源端的迁移场景，用户需要将待迁移的文件URL和目的端对象名称写入一个或多个URL列表文件（单个列表文件大小不能超过1 GB），并将生成的URL列表文件放在华为云OBS桶的指定目录中（目录下的文件个数不能超过2000个且必须是".txt"类型的文件），对象存储迁移服务将会迁移OBS桶指定目录下所有URL列表文件中的对象。 1. 选择"列表目录所在桶（华为云）"。 说明： - 此参数中列出的桶是通过[7]中输入的目的端AK/SK得到的桶列表。  - 请确保列表文件所在桶与目的端桶处于同一区域，否则后续将无法选择对象列表文件。  - 出于安全考虑，若您的源端同时支持HTTP和HTTPS协议，建议迁移时使用HTTPS协议；若使用HTTP协议，会存在数据可能会被监听窃取、数据被篡改、中间人重放攻击等风险。  - 如果待迁移内容为非公开内容时，建议不要将源端数据公开，采用其他非HTTP/HTTPS方式进行迁移。  - URL列表迁移不支持URL重定向。     2. 在"选择URL列表目录"区域内单击"选择"，选择用户指定的URL列表文件，单击"确定"。 说明： - 单个URL列表文件大小不能超过1024 MB。  - 所选URL目录下的文件个数不能超过2000个。  - URL列表文件必须是".txt"类型的文件，并且该文件元数据中的"ContentType"只能为："text/plain"。  - URL列表文件必须是UTF-8无BOM格式编码格式。  - URL列表文件中每行只能包含一个URL和目的端对象名称。  - URL列表文件中每行长度不要超过65535，否则会导致迁移失败。  - URL列表文件的元数据中不能设置"ContentEncoding"，否则会导致迁移失败。  - **URL列表文件中每行使用制表符（键盘上Tab键）\\t分隔URL和目的端对象名称** ，**请勿使用空格。** 格式为：**\[URL\]\[制表符\]\[目的端对象名称\]** ，其中源端对象名称如果包含中文、特殊字符必须使用URL Encode对URL编码；目的端对象名称如果包含中文、特殊字符也需要使用URL Encode编码。 **注意：** **URL编码仅从域名后第二个字符开始，不要将协议头、域名以及域名两侧的斜线转码，否则将导致格式校验错误。** **URL与目的端对象名称之间使用一个制表符（键盘上Tab键）进行分隔，请勿使用空格。** 例如： ``` http://xxx.xxx.xxx.xxx.com/doc/%e6%96%87%e4%bb%b61.txt doc/%e6%96%87%e4%bb%b61.txt http://xxx.xxx.xxx.xxx.com/doc/thefile2.txt doc/thefile2.txt http://xxx.xxx.xxx.xxx.com/the%20file.txt the%20file.txt http://xxx.xxx.xxx.xxx.com/the%20file2.txt the+file2.txt http://xxx.xxx.xxx.xxx.com/doc/thefile.txt doc/thefile.txt ``` 以上示例中，URL所表示的文件，被复制到目的端桶后，对象会被分别命名为：doc/文件1.txt、doc/thefile2.txt、the file.txt、the file2.txt以及doc/thefile.txt。   - URL列表文件中每行不要添加无效空格，否则会将空格作为对象名，导致迁移失败。  - URL列表文件中的URL需确保可通过HEAD和GET请求正常访问。      |
   | 指定对象列表              | 指定对象列表方式，一般用于增量迁移场景，用户需要将待迁移的源端对象名称逐一写入一个对象列表文件。再将这个对象列表文件放在华为云obs桶中，对象存储迁移服务会读取这个对象列表文件，并迁移文件中列出的所有对象。 1. 选择"列表文件所在桶（华为云）"。 说明： 此参数中列出的桶是通过[6]中输入的目的端AK/SK得到的桶列表。 请确保列表文件所在桶与目的端桶处于同一区域，否则后续将无法选择对象列表文件。   2. 在"对象列表文件"区域内单击"选择"，选择用户指定的对象列表文件，单击"确定"。 说明： - 对象列表文件大小不能超过1024MB。  - 对象列表文件中的首个对象必须存在，否则会预校验不通过。  - 对象列表文件必须是".txt"类型的文件，并且该文件元数据中的"ContentType"只能为："text/plain"。  - 对象列表文件必须是UTF-8无BOM格式编码格式。  - 在对象列表文件中，每一行只能包含一个对象名称。如果对象名称包含特殊字符或空格，为了确保迁移过程的正确性，需要使用URL编码进行转换。 例如：待迁移对象为"6-objs.txt"和"oms/考试计划.docx"，则对象列表文件中应写入如下内容： ``` 6-objs.txt oms%2F%E8%80%83%E8%AF%95%E8%AE%A1%E5%88%92.docx ```   - 对象列表文件中每行不要添加无效空格，否则会将空格作为对象名，导致迁移失败。  - 对象列表文件中每行长度不要超过65535，否则会导致迁移失败。  - 对象列表文件的元数据中不能设置"ContentEncoding"，否则会导致迁移失败。  - 对象列表文件如果是归档数据，迁移前需要先手动恢复，对象存储迁移服务才能访问和获取。                                                                                                                                                                                                                                                                                                                                                                                                                                                                                                                                                                                                                                                                                                                                                                                                                                                                                                                                                                                                                                                                                                                                                                                                                                     |
      
   
   
2. 设置"目的端配置选项"区域参数。 
   1. 保存到指定前缀
      - 选择"**关闭**"，源端对象迁移到目的端后，对象名保持不变。
      
      - 选择"**开启** "，输入对象前缀，源端对象迁移到目的端后，会在对象名前增加设置的前缀。
        ![](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usermanual-mgc/public_sys-resources/note_3.0-zh-cn.png)
        关于"**保存到指定前缀** "参数的详细设置方法请参考[指定前缀参数设置规则](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bestpractice-oms/oms_05_0506.html)。
        
       
   
   2. 配置存储策略 选择迁移到华为云OBS后，对象的存储类型。存储策略说明请参见[存储类型介绍](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oms_faq/oms_faq_6221.html)。
      
   
   
   
   
3. （可选）单击"高级选项"前面 ![](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usermanual-mgc/zh-cn_image_0000002564475967.png "点击放大")，展开高级选项参数。根据[表6]，设置高级选项参数。
   
    表6高级选项参数说明 
   | 参数       | 说明                                                                                                                                                                                                                                                                                                                                                                                                                                                                                                                                                                                                                                                                                                                                                                                                                                                                                                                                                                                                                                                                                                                                                                                                                                                                                                                                                                                                                                                                                                                                                                                                                                                                                                                                                                                                                                                                                                                                                                                                                                                                                           |
   |:---|:---|
   | 元数据迁移方式     | 选择是否迁移元数据。 - 选择"**忽略元数据**"，OMS只迁移源端Content-Type、Content-Encoding元数据。  - 选择"**保留元数据** "，OMS会迁移支持范围内的元数据。支持的元数据类型范围：Content-Type，Content-Encoding，Content-Disposition，Content-Language，Cache-Control，Expires，WebsiteRedirectLocation，Storage-Class和自定义元数据。 须知： - 仅支持中文字符、英文字符、数字和中划线【-】迁移。除上述字符外，其他所有字符均不支持。  - 如果选择"忽略元数据迁移"，为保证迁移任务正常运行，仍将迁移Content-Type、Content-Encoding元数据。                                                                                                                                                                                                                                                                                                                                                                                                                                                                                                                                                                                                                                                                                                                                                                                                                                                                                                                                                                                                                               |
   | 迁移指定时间后的对象 | 选择是否迁移在指定时间后的对象。 - 选择"关闭"，不过滤源端待迁移对象。  - 选择"开启"，设置迁移指定时间后，OMS服务仅迁移在指定时间之后修改的源端待迁移对象。                                                                                                                                                                                                                                                                                                                                                                                                                                                                                                                                                                                                                                                                                                                                                                                                                                                                                                                                                                                                                                                                                                                                                                                                                                                                                                                                                                                                                                                                                                                                                                                                                                                           |
   | 记录失败对象    | 选择是否记录迁移失败的对象。 - 选择"关闭"，则不记录迁移失败的对象。如果迁移失败，只能全量重传。  - 选择"开启"，记录迁移失败的对象。如果迁移失败，支持只对迁移失败对象进行重传。   说明： - 单个迁移任务或迁移任务组任务，都会将迁移失败的对象记录在一个以任务名称命名的失败对象列表文件中，并将该文件上传到目的端桶的"oms/failed_object_lists/"路径下。  - 失败对象列表文件，最多记录10万个失败对象。 失败对象超过10万个的场景，建议基于已有失败对象列表，分析处理后重新迁移。   - 该文件记录了迁移任务失败的摘要信息，包括：失败原因、发生时间（参照当前区域所属时区）、失败对象（经过URL编码）、失败对象（未经过URL编码）、源端SDK返回的错误码。  - 当迁移失败对象重传成功后，失败对象列表文件仍会保留在目的端。您如果不再需要该文件，请手动删除。                                                                                                                                                                                                                                                                                                                                                                                                                                                                                                                                                                                     |
   | 解冻归档数据    | 归档类型的对象存储要实现迁移，必须预先解冻。当您的源端云服务提供商支持自动解冻归档类型数据时，可以勾选此选项。 - 选择"开启"：如果遇到归档类型对象，则自动解冻该对象并进行迁移。如果解冻失败，则判定该对象迁移失败并跳过，继续迁移其余对象。 说明： - 目前支持以下云服务提供商的归档数据的自动解冻：华为云（归档存储（COLD））、阿里云（归档存储（Archive））、金山云（归档存储（ARCHIVE））、腾讯云（归档存储（ARCHIVE））、优刻得（归档存储（ARCHIVE））。  - 解冻预计耗时1分钟及以上，对象越大解冻耗时越长，超过3分钟默认解冻失败。各云服务提供商的解冻耗时可能存在差异，具体请参考各云服务提供商的相关文档。  - 解冻归档数据的过程中会产生两种费用，一是API调用费用，二是归档数据取回费用，这些均由源端云服务提供商向您收取。  - 归档数据的解冻状态会持续一段时间，在此时间内支持对象的下载/访问，超过此时间后需要重新解冻。解冻状态持续时间请参考各云服务提供商的相关文档。  - 默认取回时间为3天，当迁移对象数超过300 w或容量大小超过3 TB时，为避免迁移时间过长，数据再次归档后导致迁移失败，请选择迁移任务组方式迁移。  - 在迁移任务开始后，暂停/重启操作会导致所有取回重新执行，造成解冻周期延长、存储费用增加，请谨慎操作。  - 对象存储数据从源端云服务提供商迁移到华为云后，存储类型和目的端桶的存储类型保持一致，与源端对象存储类型无关。     - 选择"关闭"：如果遇到归档类型对象，则直接判定该对象迁移失败并跳过，继续迁移其余对象。   |
   | 发送通知      | 选择是否使用SMN消息通知功能，该功能可以通知您迁移任务的结果。 - 不勾选，不接收SMN消息。  - 勾选，接收SMN消息。勾选后，会默认您已同意"OMS服务向主题发布消息"委托授权（SMN FullAccess）。您可以在委托权限后，随时[取消授权](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usermanual-iam/iam_01_0730.html)。 需要执行以下步骤： 1. 单击"选择主题"所在行的"添加"，弹出"选择SMN主题"对话框。  2. 选择接收SMN消息的主题，单击"确定"完成选择。  3. 单击"SMN模板"所在行的"添加"，弹出"选择SMN模板"对话框。如果设置此值，则表示用模板方式发送SMN信息。模板名称下必须有default协议的模板。  4. 选择接收SMN信息的模板，单击"确定"完成选择。  5. 设置"触发条件"参数。您可以只勾选其中一个参数或者两个参数都勾选。   - "迁移成功"表示迁移任务成功时发送SMN消息通知。  - "迁移失败"表示迁移任务失败时发送SMN消息通知。   如果您无法正常使用SMN消息通知功能，请参见[SMN消息通知功能无法正常使用怎么办？](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oms_faq/oms_faq_0005.html)。                                                                                                                                                                                                                                                                                                                                                                                                                         |
   | 流量控制     | 设置迁移任务在指定时段的最大流量带宽。 - 选择"关闭"，不进行流量控制。  - 选择"开启"，进行流量控制。分别设置"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和"限制最大流量"数值。 例如：设置开始时间08：00、结束时间12：00、限速为20 MB/s，当迁移任务运行到（08:00\~12:00）该时间段时，最大迁移速度将限制为20 MB/s。该时间段以外，迁移速度不做限制。 说明： - 限制最大流量的数值范围：1\~ 200MB/s 。  - 创建多条限速规则时，限速时段不能重叠。 例如：已有一条规则，限速时段是8:00\~12:00，那么7:00\~13:00，7:00\~8:00，9:00\~12:00...有时间重叠的规则，都无法创建成功。   - 开始时间不能晚于等于结束时间。 例如：不能设置时间段为23:00\~次日01:00。   - 最多可以创建5条记录。  - 时区时间以目的端Region的当地时间为准。                                                                                                                                                                                                                                                                                                                                                                                                                                                                                                                                                                                                                                                                                                                                                                                                                               |
   | 同名对象覆盖方式 | - **大小/最后修改时间对比覆盖**：默认配置。迁移前源端对象与目的端对象同名时，通过对比源端和目的端对象大小和最后修改时间，判断是否覆盖目的端，需满足源端/目的端对象的加密状态一致。优先对比源端与目的端的最后修改时间，目的端对象的最后修改时间晚于源端对象的最后修改时间，则代表该对象目的端已存在或目的端发生修改，跳过不迁移；目的端对象的最后修改时间早于源端对象的最后修改时间，则代表源端对象发生修改，迁移覆盖目的端；如果最后修改时间相同，源端与目的端大小不同，则执行覆盖。  - **不覆盖**：对于源端和目的端存在的同名对象，跳过源端对象，保留目的端对象。  - **CRC64对比覆盖**：目前仅支持华为/阿里/腾讯。迁移前源端对象与目的端对象同名时，通过对比源端和目的端对象元数据中CRC64值是否相同，判断是否覆盖目的端，需满足源端/目的端对象的加密状态一致。如果源端与目的端对象元数据中不存在CRC64值，则系统会默认使用SIZE_LAST_MODIFIED_COMPARISON_OVERWRITE(大小/最后修改时间对比覆盖)来对比进行覆盖判断。  - **全覆盖**：对于源端和目的端存在的同名对象，源端对象直接覆盖目的端对象。                                                                                                                                                                                                                                                                                                                                                                                                                                                                                                                                                                                                                                                                                                                                                                                                                                                                                                                                                                                                     |
   | 一致性校验     | - **大小/最后修改时间校验**：默认配置。迁移前后，通过对比源端和目的端对象大小+最后修改时间，判断对象是否已存在或迁移后数据是否完整。源端与目的端同名对象大小相同，且目的端对象的最后修改时间不早于源端对象的最后修改时间，则代表该对象已存在/迁移成功。  - **CRC64校验：**目前仅支持华为/阿里/腾讯。迁移前后，通过对比源端和目的端对象元数据中CRC64值是否相同，判断对象是否已存在/迁移完成。如果源端与目的端对象元数据中不存在CRC64值，则系统会默认使用大小/最后修改时间校验方式来校验。                                                                                                                                                                                                                                                                                                                                                                                                                                                                                                                                                                                                                                                                                                                                                                                                                                                                                                                                                                                                                                                                                                                                                                                                                                                                                                                                                                                                                                                                                                                                                           |
   | 任务优先级     | 任务较多时，可以通过设置任务优先级制定迁移顺序。                                                                                                                                                                                                                                                                                                                                                                                                                                                                                                                                                                                                                                                                                                                                                                                                                                                                                                                                                                                                                                                                                                                                                                                                                                                                                                                                                                                                                                                                                                                                                                                                                                                                                                                                                                                                                                                                                                                                                                                                                                                                   |
   | 描述          | 输入本次迁移任务的简单描述信息。 最多可输入255个字符。                                                                                                                                                                                                                                                                                                                                                                                                                                                                                                                                                                                                                                                                                                                                                                                                                                                                                                                                                                                                                                                                                                                                                                                                                                                                                                                                                                                                                                                                                                                                                                                                                                                                                                                                                                                                                                                                                                                                                                                            |
      
   
   
 #### 步骤三：确认信息
1. 迁移任务配置完成后，单击"下一步"按钮，进入确认信息页面。
2. 确认配置信息无误后，单击"开始迁移"，弹出**启动前确认** 窗口，单击"确定"，进入"**任务提交成功**"页面。
 
 #### 步骤四：跟踪迁移任务组
1. 单击"返回任务列表"，返回迁移任务组页面。查看已生成的迁移任务组。
2. 单击"任务组/ID"，可查看已迁移对象数/对象总数、任务进度、迁移速率、源端/目的端信息以及您在创建迁移任务组时设置的各项参数信息，还可以进行如下操作。 
   - **设置流量控制规则** ：您可以添加、编辑或删除流量控制规则，以确保集群内的流量按照您的需求进行管理。
     单击"**流量控制** "下的![](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usermanual-mgc/zh-cn_image_0000002534311530.png)按钮。
     - 如需新增流量控制，单击"**新增流量控制** "，设置"**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和"**时间段限速**"。
     
     - 如需修改流量控制，根据您的实际要求，修改"**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和"**时间段限速**"。
     
     - 如需删除流量控制，单击对应记录操作列的"删除"。
       ![](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usermanual-mgc/public_sys-resources/note_3.0-zh-cn.png)
       - 限制最大流量的数值范围：1\~ 200MB/s 。
       
       - 创建多条限速规则时，限速时段不能重叠。 例如：已有一条规则，限速时段是8:00\~12:00，那么7:00\~13:00，7:00\~8:00，9:00\~12:00...有时间重叠的规则，都无法创建成功。
         
       
       - 开始时间不能晚于等于结束时间。 例如：不能设置时间段为23:00\~次日01:00。
         
       
       - 最多可以创建5条记录。
       
       - 时区时间以目的端Region的当地时间为准。
         
       
   
   
   
   
 
#### 管理迁移任务组
在迁移任务组列表，您可以参考[表7]对迁移任务执行启动/停止、重启、删除等操作。
 表7管理迁移任务组 
| 项目       | 场景                                                                                              | 操作                                                                                                                                                                                                                                                                                                                                                                                                                               |
|:---|:---|:---|
| 暂停迁移任务组  | 暂停状态为"创建任务"的任务组。                                                                                   | 1. 单击任务组操作列的"停止"按钮。  2. 仔细阅读弹出窗口中的内容后单击"确定"，暂停该迁移任务。 任务状态显示为"暂停中"。                                                                                                                                                                                   |
| 恢复迁移任务组 | 对于暂停的迁移任务组，您可以手动恢复，继续迁移。                                                                          | 1. 单击任务组操作列的"启动"按钮。  2. 在弹出窗口中输入源端和目的端的AK、SK后，单击"确定"。 说明： 如果启用了CDN鉴权，还需要输入校验密钥。 任务状态显示为"迁移中"。                                                                                                                                                                             |
| 重启迁移任务组 | 当迁移任务失败时，您可以手动重启迁移失败的任务组，重新执行迁移。                                                                 | 1. 单击任务组操作列的"更多 \> 重启"。  2. 在弹出窗口中输入源端和目的端的AK、SK。单击"确定"。 说明： - 如果设置了记录失败对象，还需要选择迁移范围，包括所有对象和失败对象。  - 如果启用了CDN鉴权，还需要输入校验密钥。   任务状态显示为"迁移中"。    |
| 删除迁移任务组  | 若您无需再继续迁移，或者需要清理历史迁移任务组，可以删除非迁移中的任务组。 说明： 如果任务组正在迁移，请暂停迁移任务组后再进行删除。 | 单击任务组操作列的"更多 \> 删除"。 删除的迁移任务从当前任务列表中消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