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创建CES通知对象和通知组
AOM作为华为云服务可观测性分析统一入口，自身并不具有云监控服务功能，AOM 2.0控制台中"告警中心 \> 告警通知"下的"通知组"和"通知对象"功能由[云监控服务CES](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productdesc-ces/zh-cn_topic_0015479882.html)提供。用户可在AOM 2.0控制台界面操作，也可在CES控制台界面操作。
#### 约束与限制
- 仅开通了云监控CES融合功能才支持创建"通知对象"和"通知组"。当前云监控CES融合功能受限开放，如有需求可以通过[提交工单](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usermanual-ticket/zh-cn_topic_0127038618.html)，为您开放此功能。
- 如果需要在AOM控制台中使用云监控CES的功能，需要提前获取CES的相关权限，详情请参见[CES权限管理](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productdesc-ces/ces_07_0009.html)。
- AOM 2.0融合CES相关功能后，会向AOM FullAccess策略中添加"CES:\*:\*"，"ecs:instance:list"，"dms:instance:list"，"dms:instance:get"，"lts:topics:list"，"lts:groups:list"，"smn:topic:list"，"smn:topic:publish"，"swr:repository:\*"，"swr:repo:\*"，"vpc:bandwidths:get"，"as:groups:get"，"astrocanvas:\*:\*"细粒度权限，若您之前通过AOM FullAccess策略对租户下子用户进行了权限控制，那么AOM FullAccess策略增加上述权限后，子用户也会展示上述云服务资源，您若仍有子用户云服务资源控制诉求，则您可自行进行自定义的子用户权限配置，从而达成子用户云服务资源展示控制效果。
 
#### 功能说明
表1功能说明 
| 功能名称 | 功能说明                                                                                                                              | AOM 2.0控制台入口                                                                                                                                                                                                                                                                                                                                                                                          | CES控制台入口                                                                                                                                                                                                                                                                                                                                           | 参考文档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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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组  | 通知对象和通知组是云监控服务发送告警通知的一种方式。您需要先创建通知对象和通知组，并将通知对象添加到通知组。当您创建告警规则时，选择相应的通知组，从而实现通过通知组接收告警通知的目的。  | 1. 登录[AOM 2.0控制台](https://console.huaweicloud.com/aom2#/aom2/betaTest)。  2. 在左侧导航栏中选择"告警中心 \> 告警通知"。  3. 在右侧区域单击"通知组"。   | 1. 登录[CES控制台](https://console.huaweicloud.com/ces/#/monitor/overview)。  2. 在左侧导航栏中选择"告警 \> 告警通知"。  3. 在右侧区域单击"通知组"。           | [告警通知](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usermanual-ces/ces_01_0219.html) |
| 通知对象 | 通知对象和通知组是云监控服务发送告警通知的一种方式。您需要先创建通知对象和通知组，并将通知对象添加到通知组。当您创建告警规则时，选择相应的通知组，从而实现通过通知组接收告警通知的目的。  | 1. 登录[AOM 2.0控制台](https://console.huaweicloud.com/aom2#/aom2/betaTest)。  2. 在左侧导航栏中选择"告警中心 \> 告警通知"。  3. 在右侧区域单击"通知对象"。                                                         | 1. 登录[CES控制台](https://console.huaweicloud.com/ces/#/monitor/overview)。  2. 在左侧导航栏中选择"告警 \> 告警通知"。  3. 在右侧区域单击"通知对象"。   | [告警通知](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usermanual-ces/ces_01_0219.html)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