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公安联网备案操作指南
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互联单位、接入单位、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联网的单位和所属的分支机构），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互联网信息服务在工信部备案成功后，需在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站/App）开通之日起30日内登录[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https://beian.mps.gov.cn)提交公安联网备案申请。
![](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tg-icp/public_sys-resources/note_3.0-zh-cn.png)
履行公安联网备案时，请确保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已完成ICP备案并取得工信部备案号，且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站/App）能正常访问。
#### 公安联网备案操作指南
请在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站/App）备案成功后，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站/App）开通之日起30日内登录[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https://beian.mps.gov.cn)，在[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https://beian.mps.gov.cn/)首页用户登录底部下载《网站备案指引》，并提交公安联网备案申请。
申请公安联网备案时涉及的相关信息，请参见[公安联网备案信息填写](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tg-icp/icp_03_0018.html)。
图1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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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规处理
请阅读[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https://beian.mps.gov.cn)上相关政策法规。
#### 相关链接
[公安联网备案FAQ](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tg-icp/icp_05_000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