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步骤一：创建信息模板并实名认证
#### 操作场景
根据工信部要求，在注册域名时需要填写用户信息并通过实名认证。
您可以通过创建信息模板操作预先设置域名所有者的信息，并对信息模板进行实名认证。
![](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qs-domain/public_sys-resources/note_3.0-zh-cn.png)
- 信息模板的实名认证审核由注册局负责，一般1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审核（部分需要3\~5个工作日）。
- 在进行域名注册时，需选择已实名认证通过的信息模板来设置域名所有者信息，那么在域名注册成功后，域名的状态会自动同步域名关联的信息模板实名认证状态。
 
本章节以创建"企业"信息模板为例进行介绍，创建"个人"信息模板的操作请参见[创建信息模板（个人用户）](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usermanual-domain/domain_ug_340002.html)。
#### 操作步骤
1. 登录[域名注册控制台](https://console.huaweicloud.com/domain/?region=cn-north-4#/domain/list)。
   进入"域名列表"页面。
   
2. 在左侧树状导航栏中，选择"信息模板"。
3. 在页面右上角，单击"创建信息模板"。
   图1创建信息模板   
   ![](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qs-domain/zh-cn_image_0000001237394733.png) 
4. 设置"域名所有者类型"为"企业"。
5. 在"域名所有者实名信息"区域选择域名所有者类型并上传域名所有者证件图片。详细说明如[表1]所示。
   图2域名所有者实名信息（企业）   
   ![](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qs-domain/zh-cn_image_0000001536192897.png)
    表1域名所有者实名信息填写说明 
   | 参数        | 参数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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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域名所有者类型   | 域名所有者类型分为个人和企业，选择不同的"域名所有者类型"对域名的使用并无影响。 - 个人：采用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实名认证，域名所有者为个人。  - 企业：采用企业或组织有效证件进行实名认证，域名所有者为企业或组织。   说明： 如果域名用于部署在中国大陆节点的网站，则还需要进行网站备案。备案时，要求域名信息（域名所有者、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与备案主体信息保持一致。 这就决定了域名信息模板实名认证域名所有者类型与网站类型、备案类型存在以下对应关系： - 个人：适用于非经营性个人网站，采用个人备案。  - 企业：适用于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企业或组织网站，采用单位备案。   因此，建议您在选择信息模板实名认证的域名所有者类型时，考虑域名所属的网站及备案类型。如果存在不一致，可以通过[域名过户](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usermanual-domain/domain_ug_350002.html)变更域名所有者和域名所有者类型。                                                                                                                                                                                                                                                                                                                                                                                                                                                                                                                                                                                                                                                                                                                                                                                                                                                                                                                                                                                                                                                                                                                                                                                                                                                                                                                                                                                                                                                                                                                                                                                                                                                                                                                                                           |
   | 证件类型      | 根据域名所有者类型选择合适的证件类型。 - 域名所有者类型为"个人"，证件类型的选择请参见[表1 个人用户支持的信息模板实名认证证件类型](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usermanual-domain/domain_ug_320002.html#domain_ug_320002__table18418185613217)。  - 域名所有者类型为"企业"，证件类型的选择请参见[表2 企业用户支持的域名实名认证证件类型](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usermanual-domain/domain_ug_320002.html#domain_ug_320002__table068910194446)。                                                                                                                                                                                                                                                                                                                                                                                                                                                                                                                                                                                                                                                                                                                                                                                                                                                                                                                                                                                                                                                                                                                                                                                                                                                                                                                                                                                                                                                                                                                                                                                                                                                                                                                                                                                                                                                                                                                                                                                                                                                                                                                                                                                                                                                                                                                                                                                                                                                                                                                                                                                                                                                                                                                                                                     |
   | 证件图片      | 上传用于信息模板实名认证的证件图片。具体要求请参见[如何准备并上传"实名认证材料"](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usermanual-domain/domain_ug_320002.html#section2)。 - **样式：** - 必须为证件原件的竖屏、彩色电子版照片，不允许使用黑白复印件照片或黑白照片。  - 必须确保证件四角边框齐全。  - 必须确保照片无遮挡、无涂抹或马赛克，无水印（ 含相机自带水印或自定义水印）、无明显折痕。  - 必须确保照片无反光，请将证件放置在明亮、不反光的环境中拍照，避免信息不清晰。  - 必须包含清晰完整的红色公章（颁证机关的公章），不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 有国徽的证件，必须保证国徽为红色且清晰完整。    - **格式：** - 必须为jpg、jpeg、png、bmp格式。  - 如果认证材料不是要求的格式，请勿直接修改文件类型后缀，需使用系统自带画图工具、Photoshop等工具将图片打开后另存为".jpg"或".bmp"等格式的文件。    - **大小：** - 必须在55KB\~5MB之间。  - 如果实名认证材料超大，请使用绘图工具调整文件大小至符合要求。     |
   | 证件号码      | 上传证件图片中的证件号码，证件号码需与实名认证证件完全一致。 目前，上传证件图片后，系统会自动识别证件并录入证件号码。为保证准确性，自动录入后建议您再核查一遍。遵循以下原则： - 填写格式为半角字符。  - 证件中（如组织机构代码证）包含的副本编号，如"（1-1）"，不需要填写。  - 注意区分数字"0"和字母"O"，数字"1"和字母"l"，数字"8"和字母"B"等。  - 注意代码位数，不要漏填、多填。                                                                                                                                                                                                                                                                                                                                                                                                                                                                                                                                                                                                                                                                                                                                                                                                                                                                                                                                                                                                                                                                                                                                                                                                                                                                                                                                                                                                                                                                                                                                                                                                                                                                                                                                                                                                                                                                                                                                                                                                                                                                                                                                                                                                                                                                                                                                                                                                                                                                |
   | 域名所有者（中文） | 域名所有者拥有域名的归属权。 目前，上传证件图片后，系统会自动识别证件并录入域名所有者。为保证准确性，自动录入后建议您再核查一遍。**"域名所有者"需与证件中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 - 当"域名所有者类型"为"个人"，支持输入2\~32个字符，可以包含数字及英文字母。  - 当"域名所有者类型"为"企业"，支持输入3\~64个字符，可以包含数字及英文字母。  - 可以使用.,、·（）()《》\\\\-\\"""/'特殊字符。  - 必须包含中文，中间不允许输入空格。   说明： 证件图片、证件号码、域名所有者三者的填写请参见[信息模板实名认证填写示例（个人）](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usermanual-domain/domain_ug_320003.html)和[信息模板实名认证填写示例（企业）](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usermanual-domain/domain_ug_320010.html)。                                                                                                                                                                                                                                                                                                                                                                                                                                                                                                                                                                                                                                                                                                                                                                                                                                                                                                                                                                                                                                                                                                                                                                                                                                                                                                                                                                                                                                                                                                                                                                                                                                                                                                                                                                                                                                                                                                                                                                                                                                                                                                |
      
   
6. 填写"中文模板信息"和"英文模板信息"。
   表2中文、英文模板信息填写说明 
   | 参数        | 参数说明                                                                                                                                                                                                                                                                                                                                                                                                                                                                                                                                                                                                                                                                                                                                                                                                                          |
   |:---|:---|
   | **中文模板信息**                                                                                                                                                                                                                                                                                                                                                                                                                                                                                                                                                                                                                                                                                                                                                                                                                               ||
   | 联系人（中文）   | 域名的联系人。 - 支持输入2\~32个字符，可以包含数字及英文字母。  - 可以使用.,、·（）()《》\\\\-\\"""/'特殊字符。  - 必须包含中文，中间不允许输入空格。   |
   | 所属区域      | 根据所在地区进行选择。                                                                                                                                                                                                                                                                                                                                                                                                                                                                                                                                                                                                                                                                                                                                                                                                                   |
   | 通讯地址（中文）  | 支持输入4\~64个中文，由中文开头，可包括英文字母和数字。 通讯地址建议与实名认证证件上的地址保持一致。                                                                                                                                                                                                                                                                                                                                                                                                                                                                                                                                                                                                                                                                                  |
   | 电子邮箱      | 必须选择已验证的电子邮箱。可通过单击右侧"添加邮箱验证"进行验证，详细操作请参考[邮箱验证](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usermanual-domain/domain_ug_340008.html)。                                                                                                                                                                                                                                                                                                                                                                                                                                                                                                                                                                                                                                                                                                      |
   | 邮编        | 通讯地址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支持输入手机号码或固定电话（加区号）。 - 手机号码示例：138XXXX0000  - 固定电话示例：0108523XXXX或0871XXXXXXXX，其中"010"、"0871"为区号。根据注册局规定，固定电话区号需与填写的通讯地址相对应，例如通讯地址填写"北京市"，则固定电话区号为"010"。                                                                                                                          |
   | **英文模板信息**                                                                                                                                                                                                                                                                                                                                                                                                                                                                                                                                                                                                                                                                                                                                                                                                                               ||
   | 域名所有者（英文） | 域名所有者拥有域名的归属权。 该参数会根据上述输入的域名所有者（中文）自动生成。 仅支持输入.·-()'特殊字符。 说明： 若英文域名所有者长度超过64个字符，则可将英文字符删除到限值以内，不会影响实名认证。                                                                                                                                                                                                                                                                                                                                                           |
   | 联系人（英文）   | 支持输入4\~64个字符，可以包含数字及.,·()-'\\"\\\\特殊字符，不能包含/特殊字符。 该参数会根据上述输入的联系人（中文）自动生成。                                                                                                                                                                                                                                                                                                                                                                                                                                                                                                                                                                                                                                                              |
   | 通讯地址（英文）  | 支持输入9\~64个字符，由英文字母开头，仅支持.·-()/\\特殊字符。 该参数会根据上述输入的通讯地址（中文）自动生成。 说明： 若英文地址长度超过64个字符，则可将英文字符删除到限值以内，不会影响实名认证。                                                                                                                                                                                                                                                                                                                                                                                                                                                |
      
   
7. 单击"提交"，完成信息模板的配置。
8. 在左侧树状导航栏中，选择"信息模板"。 在信息模板列表中，可以查看已创建的信息模板。
   此时，信息模板的"认证状态"为"实名认证审核中"。待信息模板的"认证状态"变为"已实名认证"，表示信息模板实名认证审核通过。
   **信息模板实名认证一般1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审核（部分需要3\~5个工作日），请您耐心等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