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监控服务 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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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通知对象/通知组
通知对象和通知组是云监控服务发送告警通知的一种方式。您需要先创建通知对象和通知组,并将通知对象添加到通知组。当您创建告警规则时,选择相应的通知组,从而实现通过通知组接收告警通知的目的。
创建通知对象
- 登录管理控制台。
- 单击“服务列表 > 云监控服务”。
- 单击“告警 > 告警通知”,进入告警通知界面。
- 在“通知对象”页签,单击“创建通知对象”,根据界面提示配置参数。
图1 创建通知对象
表1 创建通知对象参数说明 参数
参数说明
对象名称
通知对象名称。
选择渠道
通知对象的渠道,每种渠道只能设置一个对象。
- 选择“邮件”,请输入有效的邮箱地址。
username@example.com
username2@example.com
- 选择“企业微信”终端,需要在企业微信群设置中选择群机器人,单击右上角的“添加”,创建成功后,即可获取webhook地址。
- 选择“HTTP”终端,请输入公网网址。
http://example.com/notification/action
- 选择“HTTPS”终端,请输入公网网址。
https://example.com/notification/action
- 选择“FunctionGraph函数”,选择对应的函数和函数版本。
- 选择“FunctionGraph”,选择对应的工作流。
- 选择“钉钉”,需要在钉钉的群设置中选择“智能群助手”,添加机器人时选择“自定义”,创建完成后即可获得webhook地址。
https://qyapi.weixin.qq.com/cgi-bin/webhook/send……
- 选择“飞书”,需要在飞书桌面端,打开群聊,在群设置中选择“群机器人 > 添加机器人 > 自定义机器人”,完成添加后,即可获得webhook地址。加签的密钥请在飞书群机器人的安全设置中查找。
- 选择“Welink”,需要填写需要接收消息的群号。进入WeLink开放平台开发者后台,打开其中一个企业内部应用,在应用的“基本信息”中获取相应的client_id和client_secret。
说明:
- 已创建的通知对象加入到通知组后,消息通知服务会向订阅终端发送订阅确认信息,需确认后方可收到告警通知。
- 若多个通知对象创建名称不一致,但通知渠道的对象一致,则只会收到一次订阅确认信息。
- 选择“邮件”,请输入有效的邮箱地址。
- 单击“立即创建”,完成创建通知对象。
创建通知组
- 登录管理控制台。
- 单击“服务列表 > 云监控服务”。
- 单击“告警 > 告警通知”,进入告警通知界面。
- 在“通知组”页签,单击“创建通知组”,根据界面提示配置参数。
图2 创建通知组
表2 创建通知组参数说明 参数
参数说明
组名称
通知组名称,长度不得超过64个字符。
归属企业项目
通知组所属的企业项目。只有拥有该企业项目权限的用户才可以查看和管理该告警通知组。创建企业项目请参考:创建企业项目。
通知对象
选择已添加的通知对象。
- 每次最多添加10个通知对象。
- 使用语音协议时,建议同时选择短信和邮箱协议,以便获取详细告警通知信息。
- 添加通知对象协议为短信、语音、邮箱时,创建通知组信息提交后,终端将会收到确认信息,同时在通知组详情页将会显示通知对象确认状态。
- 单击“立即创建”,完成创建通知组。
添加通知对象至通知组
- 登录管理控制台。
- 单击“服务列表 > 云监控服务”。
- 单击“告警 > 告警通知”,进入告警通知界面。
- 选择“通知组”页签,单击告警组所在行“操作”列的“添加通知对象”,弹出“添加通知对象”界面。
- 选择待添加的通知对象后,单击“确定”。
图3 添加通知对象
父主题: 告警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