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26 GMT+08:00

添加防护对象

开通DDoS原生高级防护后,您需要将华为云上的公网IP资源添加为防护对象,才能为公网IP资源开启DDoS原生高级防护。

前提条件

已成功购买DDoS原生高级防护实例。

约束条件

  • 添加的防护对象(例如ECS、ELB、WAF、EIP等)IP资源所在区域与购买的DDoS原生高级防护实例区域相同。
  • 全力防高级版只能防护专属EIP,原生防护2.0既能防护普通EIP也能防护专属EIP。
  • 中国大陆外区域的原生防护2.0只能防护49.0.236.0/22、49.0.234.0/23和49.0.233.0/24的优选BGP IP。

操作步骤

  1. 登录管理控制台
  2. 在页面上方选择“区域”后,单击页面左上方的,选择安全与合规 > DDoS防护 AAD,进入“Anti-DDoS流量清洗”界面。
  3. 在左侧导航栏选择DDoS原生高级防护 > 实例列表,进入DDoS原生高级防护“实例列表”页面。
  4. “选择实例”下拉框中选择需要添加防护对象的实例。
  5. 单击“设置防护对象”
  6. 在弹出的“设置防护对象”对话框中,勾选需要防护的IP后,单击“下一步”

    图1 设置防护对象
    • “可选防护对象”中为未添加到DDoS原生高级防护的IP。
    • 支持批量导入防护IP。

  7. 确认防护对象的设置,并且在下方选择IP防护策略,单击“确定”完成防护对象的设置。

    图2 确认防护对象设置

    防护策略的设置详见添加防护策略

相关操作

  • 查看实例防护对象:您可以在实例区域框中,在“防护IP数”行后单击“查看”,查看当前实例的防护对象。
  • 删除防护对象:在设置防护对象页面,取消勾选防护对象即可。
  • 配置标签:在目标防护对象所在行的“标签”列中,单击。输入标签名称后,单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