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8-14 GMT+08:00
添加防护对象
开通DDoS原生高级防护后,您需要将华为云上的公网IP资源添加为防护对象,才能为公网IP资源开启DDoS原生高级防护。
约束与限制
- 添加的防护对象(例如ECS、ELB、WAF、EIP等)IP资源所在区域与购买的DDoS原生高级防护实例区域相同。
- 全力防高级版只能防护专属EIP,原生防护2.0既能防护普通EIP也能防护专属EIP。
- 中国大陆外区域的原生防护2.0只能防护49.0.236.0/22、49.0.234.0/23和49.0.233.0/24的优选BGP IP。
前提条件
已创建防护策略,具体操作请参考添加防护策略。
添加防护对象到实例
- 登录AAD服务控制台。
- 在左侧导航栏选择“防护对象”页面。
,进入图1 防护对象
- 单击“添加防护对象”。
- 在“添加防护对象”页面,添加需要防护的IP。
图2 添加防护对象
表1 参数说明 参数
说明
实例名称
选择需要添加防护对象的实例。
防护策略
选择需要添加防护对象的防护策略。
添加方式
- “批量选择”:根据资产类型和搜索栏进行搜索后,勾选添加。
- “批量导入”:手动输入IP地址,多个IP地址以英文逗号、英文分号、空格或换行符隔开。
- 单击“确定”,完成防护对象的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