阈值告警
用户在对站点设备进行管理时,可以针对站点设备的关键指标自定义阈值告警。同一个指标可以划分多个阈值范围,从而提供紧急、重要、次要、提示4种级别的告警。
背景信息
- 可以针对网元的某些对象设置阈值,不能跨对象类型设置。
- 阈值可以设置“紧急”、“重要”、“次要”和“提示”四个级别的阈值告警条件。
- 完成阈值规则设置,规则状态默认开启。
- 文件导出后,本地编辑规则:多条规则对应一个告警名称,对于规则的上限或下限规则体现在一条。对于一条规则对应一个告警名称,建议复制当前信号数据并插入,上限与下限规则体现为两条。
操作步骤
- 选择 。
- 在左侧的节点导航树中,单击“阈值告警”。
- 在设备树选择目标设备,选择“实时信号”、“统计信号”或“自定义信号”页签。
- 单击目标数据操作列的,进入“设置规则”对话框。
- 设置告警名称。
- 多条规则对应一个告警名称:输入“告警名称”。
- 一条规则对应一个告警名称:单击,开启自定义阈值设置。
- 勾选阈值规则,设置规则参数与持续时长。参数说明,请参见表2。
- 单击“确定”。
表1 阈值规则相关操作 任务
操作
清除阈值规则
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法清除阈值告警。- 单击目标数据操作列的。
- 勾选需要清除阈值告警的指标,单击界面上方的“删除”。
启用或停用阈值规则
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法启用阈值规则。- 单击目标数据操作列的或。
- 勾选需要启用阈值告警的指标,单击界面上方的“启用”或“停用”。
自定义阈值规则
说明:自定义阈值告警操作,只有自定义信号页签存在。
- 单击“高级”,设置指标名称与表达式。
- 单击“下一步”。
- 设置告警名称。
- 多条规则对应一个告警名称:输入“告警名称”。
- 一条规则对应一个告警名称:单击,开启自定义阈值设置。
- 勾选阈值规则,设置规则参数与持续时长。参数说明,请参见表2。
- 单击“确定”。
删除自定义信号与指标
说明:删除自定义指标操作,只有自定义信号页签存在。
- 删除自定义指标。
- 单击需要删除的自定义指标所在行的。
- 在当前页面,勾选需要删除的自定义指标,单击界面上方的“清除”。
- 在弹出的对话框,单击“是”。
批量指标应用
单击需要修改的指标所在行的,可以将该规则中已设置好的阈值条件批量应用到其他阈值条件类型相同的告警规则中。说明:阈值条件类型相同指的是:- 若已勾选的规则的阈值条件为数值型,则它只能被批量应用于阈值条件同为数值型的规则中。
- 若已勾选的规则的阈值条件为枚举型,则它只能被批量应用于阈值条件同为枚举型的规则中。
批量设备应用
在“阈值告警”页面,单击下方的“批量设备应用”,可以将已勾选的阈值告警规则批量应用到其他设备中。说明:批量设备应用的范围可以选择:- 所有对象:批量应用至当前同类型的所有设备和未来创建的同类型设备中。
- 自定义:批量应用至当前根节点下的同类型设备中。
空规则应用:两个同一类型的设备,若其中一个设备的规则中的阈值条件未设置内容,而要将它批量应用于另一个已经设置过阈值条件内容的设备的规则中,则会清空另一设备的规则之前设置的阈值条件内容。
导出数据
- 单击“导出”。
- 在弹出的对话框,选择导出指标范围和导出数据。
- 单击“确定”。
导入数据
- 单击“导入”。
- 在弹出的对话框,单击“上传”。
- 在“上传”对话框中,单击“请选择文件上传”。
- 选择本地文件,单击“确定”
刷新阈值告警
单击界面上方的“刷新”,可刷新阈值告警界面。
表2 规则设置参数说明 参数
说明
告警名称
阈值告警名称。选择“告警名称”后,一旦性能指标测量结果满足阈值告警产生条件,将产生对应名称的阈值告警。
阈值告警名称可由用户自行设置。
告警上限
用于与指标值相比较的上限值,由用户根据需要自行设定,指标值大于或等于告警上限值将产生对应级别的告警。
告警上限值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告警上限值要大于或等于上限恢复条件值。
- 高级别的告警上限值要大于低级别的告警上限值。
告警下限
用于与指标值相比较的下限值,由用户根据需要自行设定,指标值小于或等于告警下限值将产生对应级别的告警。
告警下限值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告警下限值要小于或等于下限恢复条件值。
- 高级别的告警下限值要小于低级别的下限值。
上限恢复条件
用于与指标值相比较的上限恢复值,由用户根据需要自行设定,指标值小于或等于上限恢复条件值将恢复对应级别的告警。上限恢复条件值要小于或等于告警上限值。
下限恢复条件
用于与指标值相比较的下限恢复值,由用户根据需要自行设定,指标值大于或等于下限恢复条件值将恢复对应级别的告警。下限恢复条件值要大于或等于告警下限值。
持续时长
持续时长是指信号达到阈值条件的时长。当一个信号连续在该时间内达到阈值条件,就会产生对应的阈值告警。若持续时长为10s,信号需在10S内都达到阈值条件,就会产生对应阈值告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