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华为云合作推广协议
华为云合作推广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华为云（甲方）与贵方（乙方）合作开展推广、获得奖励的基础协议。
1. 加入及退出
   1. 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华为云官网会员（不包括渠道、渠道子账号、NA账号或华为云认为该会员不符合合作推广的其他情形），可通过本协议，线上同意协议的方式加入华为云合作推广： 1）已通过华为云账号实名认证；
      2）同意遵守本协议；
      
   
   2.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合作推广将被取消或终止： 1）乙方主动申请退出合作推广的；
      2）乙方被发现非华为云个人实名认证身份的（以其使用的华为云账号实名认证状态为准）；
      3）华为员工、华为外包合作方人员及亲属，不得参与华为云推广奖励计划；
      4） 乙方被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
      5）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有效联系方式（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微信账号、QQ账号）联系时，3个工作日内无法联系的；
      6）甲方决定全部或部分终止合作推广的；
      7）其他甲方认为应当取消或终止合作推广的情形的。
      
   
   3. 退出后再次申请合作推广的，应通过华为云规定的方式重新加入；华为云有权拒绝乙方退出后一定期限内的再次加入申请。
    
2. 合作推广关系的建立、变更及终止
   1. 被推广用户通过乙方专属推广链接，进入专属页面注册。
   
   2. 出现如下情形之一的，推广关系不成立： 1）被推广用户已与华为云销售人员、华为云合作伙伴、华为云授权销售中心之一建立关联关系的；
      2）被推广用户在合作推广周期前已产生付费的；
      3）被推广用户与乙方被系统判定为同一用户的；
      4）合作推广被取消或终止的任一情形（例如：其账号属性由个人变更为企业的）的；
      5）华为云判定推广关系不成立的其他情形。
      
   
   3.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出现如下情形时乙方与被推广用户的推广关系则终止： 1）乙方与被推广用户的推广关系自建立之日起满30个自然日；
      2）由于违规行为被华为云停止推广合作；
      3）出现推广合作取消或终止情形；
      4）华为云判定推广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3. 合作推广协议
   1. 乙方应当在华为云的推广许可范围内，使用正当手段（例如：专属推广链接）等方式，推广华为云产品及服务，不应进行任何欺骗或虚假性质的推广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虚假、或扩大陈述华为云的推广政策及优惠；
      2）通过放置网页插件、可执行代码等方式，强制与用户建立推广关系的；
      3）擅自修改华为云发放的优惠券、代金券或其他奖励，将该等奖励与第三方的产品/服务联合、绑定，而致使他人将第三方与华为云的产品/服务相混淆；
      4）其他侵犯被推广用户知情权、选择权的不正当推广行为。
      5）如使用上述非正当推广方式开展推广活动，华为云有权确认该等推广方式所带来的推广结果无效。
      
   
   2. 乙方在其网站、平台或其他宣传渠道上，不得以华为云官方名义开展任何推广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擅自使用华为云、华为云关联公司、华为云合作伙伴的logo、域名或近似标识的行为；
      2）全部或部分照搬、仿冒华为云官网页面；
      3）擅自发布、转载华为云相关信息且不注明"转载/不代表华为云官方观点"；
      4）其他容易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将其误认为华为云、华为云员工、华为云关联公司、华为云合作伙伴或华为云授权销售中心的行为；
      5）其他相同或类似行为。
      
   
   3. 乙方在开展推广活动过程中，实施的所有行为均应符合如下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本协议内容；
      2）遵守甲方在其官网（www.huaweicloud.com）相关页面公布和展示的协议、以及关于合作推广的各项协议的规定和要求；
      3）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不破坏社会公共秩序；
      4）不损害国家、社会、集体他人的合法权益；
      5）乙方承诺加入华为云合作推广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公务员法、劳动法等。
      
   
   4. 合作推广不得进行或试图进行任何破坏华为云正常、公平交易秩序、交易协议以及任何损害华为云利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相互串通，弄虚作假，骗取华为云利益；
      2）利用发现的系统故障、协议漏洞等增加有效推广业绩、获得不合理的报酬；
      3）将华为云发放的用于激励用户付费的优惠券、代金券、其他奖励转让或售卖给第三方，或以其他方式牟取不正当利益；
      4）其他相同或类似行为。
      
   
   5. 华为云有权对合作推广活动的合规性进行审核及处理，包括但不限于： 1）对乙方的身份资格、推广关系的成立与否、推广行为是否合规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依据审慎判断，对于不合规情形进行必要处理；
      2）如发现合作推广过程中存在异常情形的（例如：乙方短时间产生大笔退款订单等），有权暂停与乙方合作的部分功能，直至取消合作推广。华为云并有权依据审慎判断，确认相关情形是否异常并采取适当措施；
      3）华为云发现乙方和新客户同一账号或者同一客户，有权取消给予警告、暂停或取消返利发放、撤销异常交易、作废违规订单、追回已发放返利、冻结乙方账号的部分或全部功能、冻结与乙方串通的被推广用户的华为云账号部分或全部功能、取消合作推广、其他相关处理等一项或多项行为；
      4）华为云如发现乙方存在黑产或违规行为的，有权采取给予警告、暂停或取消返利放、撤销异常交易、作废违规订单、追回已发放返利、冻结乙方账号的部分或全部功能、冻结与乙方串通的被推广用户的华为云账号部分或全部功能、取消合作推广、其他相关处理等一项或多项行为。
      
    
4. 合作推广返利协议
   1. 合作推广返利以新付费用户数，新付费用户金额为判断标准。
   
   2. 新付费用户付费金额判断标准 1）通过乙方注册并存在推广关系的新注册用户注册后30个自然日内，在华为云规定的产品范围内的全部付费金额；
      2）上述首购订单金额不含优惠券、代金券等非实际付现消费金额，亦不包括退款金额；
      3）华为云官网，如产品或活动明确排除合作推广的，用户购买活动产品将不计为合作推广的付费金额；
      4）被推广用户付费后，进行退款、退订或降配操作的，该订单所对应的全部或部分金额将被扣除；
      
   
   3. 新付费用户数判断标准 1）通过乙方注册并存在推广关系的新注册用户注册后30个自然日内产生首购行为的；
      2）上述首购用户不含购买充值卡的用户，亦不包括全部退款的用户；
      3）华为云官网，如产品或活动明确排除合作推广的，用户只购买活动产品将不计为合作推广的新付费用户数；
      4）被推广用户付费后进行退款、退订操作的，该订单所对应的用户数将被扣除。
      
   
   4. 合作推广结算 1）乙方被发现存在本协议规定或其他华为云认为违规情形的，华为云有权拒绝发放返利，或要求收回已经发放的返利。
      2）乙方须给甲方提供正确的身份证信息与银行账号，甲方则有义务对乙方的身份证信息，银行账号信息进行隐私保密。
      3）甲方每月月底前将向乙方发送上月的返利对账单。乙方提交返利支付申请后，甲方将向乙方提供的银行账号支付相应的返利金额。
      4）**++甲方有权调整返利支付规则，如实施分期返利，分期分多次支付每月的返利，在规则生效前，甲方会通过网站通知或其他途径告知。乙方同意并接受甲方可能对返利支付规则进行的调整。++**
      
    
5. 合作推广个税协议
   1. 含税金额仅指款项包含华为云各支付时点按现行有效法规应由华为云履行扣缴义务的相关税费，不包括推广者年度所得税综合申报等情形下涉及税款调整的金额（如有）。华为云有权按照国家税法规定代扣代缴税费之后将个人推广者的实收推广费用转入其银行账号。
   
   2. 华为云将基于本协议约定的支付时点按现行有效的法规，履行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税费的扣缴义务。若在履行协议约定义务过程中相关法规发生变动、更新或出台新法规（以下合称新法规），华为云仅就新法规生效时点于本协议下尚未支付的款项，负有按新法规履行相关税费的扣缴的义务（如有）。对于新法规定生效前华为云已完成支付的款项，若按新法规涉及任何税款调整事宜（包括不限于计税方法及税率变更、所得综合申报、汇算清缴等），双方确认由推广者自行履行相关税款更正申报义务，并负责处理相关税款的补缴或退还，概与华为云无关。
   
   3. 请乙方确保银行账号信息准确无误，如因银行账号信息填写有误，导致付款有误、失败等，相应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 乙方认可，因华为云将对乙方的返利金额代缴个人所得税，需要使用乙方的身份证明信息用于报税。
   
   5. 应国家税务总局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需要使用乙方的手机号码用于报税。
    
6. 合作推广协议的更新
   1. 华为云有权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制订、调整合作推广协议，并以提前以活动页协议、站内信通知的方式予以通知，按照通知中的时间予以施行，包括但不限于： 1）推广关系的确立协议；
      2）推广细则，包括有效推广行为确认依据、计算方法、返利发放的时间和方式、结算周期等；
      3）月度、季度、年度或不定期的推广奖励任务、奖励活动细则、惩罚措施等；
      4）华为云官网营销活动的特殊推广协议；
      5）其他与合作推广相关的协议。
      6）转让。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将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的关联方。甲方可能会在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向我们的关联方转让或转移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在转让生效前，甲方会通过网站通知或其他途径告知。
      如甲方转移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导致本协议甲方签约主体发生变更的，变更次月1日起，乙方所有未申付（"未提交返利支付申请"）的返利账单，均由甲方变更后的签约主体负责支付。
      
   
   2. 乙方有义务随时关注上述协议更新及通知，如不同意上述协议的修改，应在相应的营销活动期间，或下一个推广周期开始后不参与推广活动。乙方在接到该等通知后，继续开展相应的推广活动的，视为接受并同意相应阶段时间内的合作推广协议。
   
   3. 乙方在参加华为云官网组织的各项活动时，华为云会与就具体活动事宜制订对于乙方的相应返利协议（"活动协议"）。该等活动协议就其具体合作事宜，具有独立效力；如活动协议未作约定的内容，可适用本协议的相关约定。
   
   4. 如上述推广细则、活动协议与本协议之间存在约定不一致的，优先适用顺序为：①活动协议；②推广细则；③本协议的相关规定。
    
7. 定义和解释
   1. 乙方：是指自愿申请并获得华为云同意，参与华为云推出的各项推广活动，将华为云产品及服务推广给最终用户的华为云个人会员。目前合作推广仅面向华为云个人会员，如站长、技术爱好者等，华为云全体员工、华为云合作伙伴人员、华为云授权销售中心人员不得参加合作推广。
   
   2. 推广合作关系：是指乙方与其推广的华为云用户之间的一种一定期限内的绑定关系。华为云按照事先公布的推广合作关系确立协议，与乙方存在推广关系的用户在华为云官网的消费情况等因素，确认乙方的有效推广数据。
   
   3. 华为云产品及服务：是指华为云官网www.huaweicloud.com售卖的产品及服务的总称。
   
   4. 推广产品：是指所有参与合作推广活动，通过有效推广行为而获得新付费用户或付费金额的华为云产品及服务的统称。华为云有权适时调整推广产品的范围。
   
   5. 华为云官网：是指域名为：www.huaweicloud.com的互联网网站，但华为云国际站（包括intl.huaweicloud.com以及所有下属页面）除外。
   
   6. 用户：是指通过华为云官网订购华为云产品及服务的客户。
   
   7. 同人账号：是指同一用户拥有多个华为云账号的，各个账号之间互为同人账号。
   
   8. 同一用户：是指基于不同华为云账号在注册、登录、使用中的关联信息，依据华为云系统判断其为同一用户；关联信息举例：同一证件、同一手机号、同一支付信息、同一设备、同一IP，同一收货地址等。
   
   9. 首购：是指同一用户首次购买华为云产品及服务的行为。
   
   10. 有效推广行为：是指乙方通过一系列行为，使与其存在推广关系的用户，产生了推广产品范围内的首购行为，且该行为符合合作推广协议，可为华为云带来新付费用户和付费金额。
   
   11. 合作推广协议：是指本基础协议，以及华为云根据市场情况和业务政策，根据不同的推广期（一个或多个自然月度）制定的不同的合作推广具体活动协议，例如具体活动协议等统称。
   
   12. 上位协议：鉴于乙方须通过其华为云账号开展各项活动，因此应当遵守《华为云用户协议》《可接受的使用政策》、《隐私政策声明》，统称为"上位协议"。
    
8. 其他
   1.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华为云有权对奖励推广相关规则进行解释。
   
   2.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奖励推广活动结束。
   
   3.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信息或资料均"如是"提供，甲方并不就此作任何保证。乙方理解并同意，甲方及其供应商不应对乙方由于使用或不能使用此等信息或资料产生的任何损失负责。本协议双方在本协议项下应为独立实体，且本协议不应视为在协议双方之间，或在甲方和乙方任何关联公司、许可方、分包商，或雇员之间，建立或形成任何合作关系、特许经营权、合资经营、代理关系、代表关系，或雇佣关系。除非协议双方书面同意，协议一方不得以另一方名义或代表另一方做出任何明示的或隐含的约定、保证、担保、承诺或陈述，或引发任何债务。
    
#### 附件：诚信约定书
尊敬的华为云会员：
感谢您加入华为云奖励推广计划。在双方合作开始前，华为云特与您就合作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商业行为规范进行约定如下。
1. 诚信约定 诚信是双方合作的基础。您在与华为云的业务往来过程中，应当坚持诚信原则，承诺不从事欺瞒甚至欺诈的不诚实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 在推荐人准入资格调查、商业合同订立（如有）、履行过程中，向华为云提供的文件、资料、数据、陈述和口头陈述等应保证真实、准确，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欺诈。
   2） 严格遵守向华为云做出的承诺，遵照华为云奖励推广计划管理规范和活动规则，及双方签署的其他合同、协议和备忘录执行，按时、保质、保量向华为云/或华为云用户提供产品及/或服务，不得降低具体服务质量标准、不按约定标准提供服务，不得在为华为云/或华为云用户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擅自篡改信息系统数据，不得违反合同牟取暴利等。
   3） 按照华为云要求，主动申报与华为云以华为云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华为云正式员工、受雇方、顾问等，以下简称华为云员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4） 特别提醒：您须明确，华为云员工未经华为云事先书面授权，做出的任何书面/口头承诺均为其个人行为，对华为云和您均不具备约束力。
   
2. 反不正当利益约定 为保障公平商业竞争，您承诺不为促成合同的签订、履行，或获得比任何第三方更高的商业利益、更优厚的商业待遇、或证券市场增值等，而直接或间接向华为云员工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任何私人利益或赠与，包括但不限于实物、现金或现金等价物、优惠，以及其它财产性权益；现金等价物包括但不限于消费卡/券、提货券、购物卡、换购券、充值卡、交通卡、电话卡、各种话费的充值或其他可供使用或消费的充值、储值卡及其他形态的有价礼券或证券等；
   2）提供娱乐及款待，包括但不限于卡拉OK、SPA、足浴、高尔夫、商业演出、旅游、商业体育活动、奢侈的餐饮款待等；
   3）提供工作机会，包括但不限于建立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外包服务、兼职、咨询顾问等其他形式，及/或向其支付任何形式的报酬；
   4）提供投资机会，即以本人名义持有或以第三方名义代持有乙方股权，但通过公开的证券交易市场且低于发行在外5%的权益、通过直接或间接持有无实际控制权的基金、或通过受益人非本人或关联人士的信托方式持有的股份除外；
   5）提供借款，或其他利益。
   您同意，一旦上述情形发生，华为云有权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向社会公开您的违约行为。
   
3. 反贿赂约定 公司贿赂是不良的商业行为，违背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增加开展商业活动的风险，同时危及公司的底线和声誉，损害长期利益。为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您承诺将坚决抵制贿赂行为并遵守如下约定，包括但不限于：
   1）遵守中国以及任何适用国家禁止私有或公共领域贿赂、回扣、腐败、反竞争行为或不正当竞争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任何适用的反贿赂和反腐败的国际公约的规定；
   2）不得为获得和保留业务或谋求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直接或间接向任何政府机构、政府官员、非国家工作人员授权、提供、允诺或支付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报酬、礼物以及其他有价值的物品或利益，或采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3）您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的，应以明示方式，并如实入账；您接受的折扣、佣金也应当如实入账；
   4）您承诺不能利用与被推广用户相关人员的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近亲属等）谋取不正当利益，且不得违反被推荐企业的内部管理规范要求。
   您同意，一旦上述情形发生，华为云仍然有权根据您的违约情节、配合调查情况等因素，酌情减轻、免除违约金的收取。
   此种情况下，华为云有权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向社会公开您的违约行为。
   
4. 廉洁诚信反馈渠道 1) 您如在日常业务过程中遇到华为云员工存在索贿行为的，必须拒绝，并通过以下渠道进行举报。
   举报电子邮箱： cloudcps@huawei.com
   2) 如果您对华为云员工的索贿行为不拒绝、不申报，并满足其要求的，则该行为应视同您的贿赂行为。
   3) 华为云正式向您承诺，对您反馈的华为云员工有违反上述约定行为的举报行为及联系方式等进行保密。
   
5. 约定有效期 1) 您同意本约定在双方业务往来期间及合作终止后一直有效，且效力自动溯及至双方建立业务关系之始，双方所有实际业务（包括没有签订书面业务合同的）均适用本特别约定。
   2) 如果您在确认签署本特别约定之时，向华为云书面承认本约定签署之前存在的违反上述约定的行为的，华为云可考虑酌情减免您的违约责任及索赔金额。
   
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
同意协议并签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