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收案登记
#### 现场登记（工作人员）
1. 当事人直接到仲裁机构现场进行仲裁申请时，对于满足收案条件的案件，工作人员可通过平台"现场申请-新建登记"进行仲裁信息的录入，录入完成后单击【提交待办】，即可完成现场收案操作，案件进入"待办案件"列表。 
   图1新建登记   
   ![](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bsas-government/zh-cn_image_0000001814486680.png)
   
   
2. 在新建登记信息时，可单击【暂存】将未录入完成的案件存入"暂存记录"列表中，暂存申请列表案件可【继续登记】或【删除】。
#### 收案审核（工作人员）
1. 当事人通过平台线上申请的仲裁案件，根据预约递交方式的不同分别展示在"网上申请-网上递交\\邮寄递交\\预约递交"菜单下，工作人员可单击【去审核】对案件进行收案审核。 
   图2去审核   
   ![](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bsas-government/zh-cn_image_0000001861326513.png)
   
   
2. 工作人员审核后，如果案件相关信息确认无误满足收案条件，则可单击【提交待办】，案件进入"待办案件"列表。 
   图3提交待办   
   ![](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bsas-government/zh-cn_image_0000001814646476.png)
   
   
3. 工作人员审核后，如果案件相关信息不满足收案条件，则可单击【退回申请人】，案件状态变为"审核不通过"。 
   图4退回申请人   
   ![](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bsas-government/zh-cn_image_0000001861406321.png)
   
   
4. 工作人员审核后，如果案件缺少相关材料，需退回至申请人进行材料补正，具体操作如下： 
   1. 在案件详情"文书中心"中，单击【创建文书】或【上传文书】，文书模板选择"补正材料通知书"并【确认制作】；
   
   2. 在文书编辑页面进行需补正内容的编辑，编辑完成后单击【定稿】并【用章】；
   
   3. 在"送达中心"中，单击【电子送达】或【其他送达】，送达类型选择"补正送达"，送达内容选择创建的补正材料通知书，单击【确认】，案件状态变为"待补正"，待申请人签收文书并进行材料补正后再进行审核。
   
   
   图5创建文书   
   ![](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bsas-government/zh-cn_image_0000001814486684.png)
   图6电子送达   
   ![](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bsas-government/zh-cn_image_0000001861326521.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