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使用"回源配置方案"迁移增量对象数据
本节指导用户使用回源配置方案迁移增量对象数据。
![](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bestpractice-oms/public_sys-resources/caution_3.0-zh-cn.png)
迁移过程中，对象存储迁移服务会调用源端云服务提供商的对象存储服务接口，所产生的费用都遵从源端云服务提供商的计费规则并由其向您收取。
#### 优势
此方案优势在于：
- 业务零中断，增量迁移间未同步的数据通过回源配置保证用户无感知。
- 可靠性高，割接前可提前验证，迁移后可校验。
 
#### 流程和原理说明
回源配置方案迁移增量对象数据的流程图和原理说明，如[图1]所示。
图1回源配置方案迁移增量对象流程图   
![](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bestpractice-oms/zh-cn_image_0000002643325556.png "点击放大")
#### 操作流程
迁移过程及操作步骤示意图如[图2]所示。
图2迁移示意图   
![](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bestpractice-oms/zh-cn_image_0000002409660221.png "点击放大")
操作步骤说明参见[表1]。
 表1时间段和操作步骤说明 
| 时间段  | 说明                       | 操作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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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1时间 | 启动全量迁移、华为侧业务验证。          | 1. 全量迁移：将T1时间点之前的源端存量数据全量迁移到华为云（此时客户业务系统还会继续往源端桶新增业务数据）。  2. 业务验证：验证迁移数据 + 验证华为侧数据业务（数据读取和写入）。  3. 增量迁移：将T1\~T2时间段生成的新增数据迁移到华为云。  4. 评估增量速度：对比源端和目的端，评估增量数据生成速度，用于确定后续业务验证时间。  5. OBS回源配置+业务割接：通过配置OBS回源，保证业务割接后，源端剩余的增量数据能够通过OBS回源访问，客户业务不中断；业务割接后，客户业务系统开始将新增数据存储到华为云，源端对象存储不会再有新增数据。  6. 增量迁移：将T2\~T3时间段生成的新增数据迁移到华为云。  7. 一致性验证：对比源端、目的端桶的对象总数和总大小，确保源端数据全部迁移完成。   |
| T2时间 | 启动首次增量数据迁移、评估数据增量速度。     | 1. 全量迁移：将T1时间点之前的源端存量数据全量迁移到华为云（此时客户业务系统还会继续往源端桶新增业务数据）。  2. 业务验证：验证迁移数据 + 验证华为侧数据业务（数据读取和写入）。  3. 增量迁移：将T1\~T2时间段生成的新增数据迁移到华为云。  4. 评估增量速度：对比源端和目的端，评估增量数据生成速度，用于确定后续业务验证时间。  5. OBS回源配置+业务割接：通过配置OBS回源，保证业务割接后，源端剩余的增量数据能够通过OBS回源访问，客户业务不中断；业务割接后，客户业务系统开始将新增数据存储到华为云，源端对象存储不会再有新增数据。  6. 增量迁移：将T2\~T3时间段生成的新增数据迁移到华为云。  7. 一致性验证：对比源端、目的端桶的对象总数和总大小，确保源端数据全部迁移完成。   |
| T3时间 | OBS回源配置+业务割接、启动剩余增量数据迁移。 | 1. 全量迁移：将T1时间点之前的源端存量数据全量迁移到华为云（此时客户业务系统还会继续往源端桶新增业务数据）。  2. 业务验证：验证迁移数据 + 验证华为侧数据业务（数据读取和写入）。  3. 增量迁移：将T1\~T2时间段生成的新增数据迁移到华为云。  4. 评估增量速度：对比源端和目的端，评估增量数据生成速度，用于确定后续业务验证时间。  5. OBS回源配置+业务割接：通过配置OBS回源，保证业务割接后，源端剩余的增量数据能够通过OBS回源访问，客户业务不中断；业务割接后，客户业务系统开始将新增数据存储到华为云，源端对象存储不会再有新增数据。  6. 增量迁移：将T2\~T3时间段生成的新增数据迁移到华为云。  7. 一致性验证：对比源端、目的端桶的对象总数和总大小，确保源端数据全部迁移完成。   |
   
#### 准备工作
表2准备事项的方法和要求 
| 事项              | 方法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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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目的端华为云账号并配置权限 | 1. 注册华为账号开通华为云并完成实名认证。**如果您已开通华为云并进行实名认证，请忽略此步骤** 。 1. 访问[华为云](https://www.huaweicloud.com/)，单击"**注册**"。  2. 根据提示信息完成注册开通，详细操作请参见[注册华为账号并开通华为云](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usermanual-account/account_id_001.html)。  3. 完成个人或企业账号实名认证。 - 个人账号：[实名认证](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usermanual-account/zh-cn_topic_0077914254.html)  - 企业账号：[实名认证](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usermanual-account/zh-cn_topic_0077914253.html)      2. 创建IAM用户并授权。**如果您使用华为账号（管理员账号）进行迁移，则跳过该步骤。** 1. 创建IAM用户。创建方法请参考[创建IAM用户](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usermanual-iam/iam_02_0001.html)或[创建IAM用户（新版）](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usermanual-iam5/iam_01_1144.html)。  2. 为IAM用户授权。 为IAM用户授予"OMS Administrator"、"OBS Administrator"、"KMS Administrator"和"MgC MigrateAccess"等系统策略。授权方法请参考[给IAM用户授权](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usermanual-iam/iam_01_0652.html)或[给IAM用户授权（新版）](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usermanual-iam5/iam_01_1145.html)。 如果以上系统策略不满足您的授权要求，您还可以选择创建自定义策略进行授权。自定义策略内容和创建方法，请参见[源端桶权限获取](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oms_faq/topic_0000001084426802.html#ZH-CN_TOPIC_0000001084426802__section10833112333312)和[目的端桶权限获取](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oms_faq/topic_0000001084426802.html#ZH-CN_TOPIC_0000001084426802__section52621148113411)。     3. 获取源端桶和目的端桶账号的AK/SK。 - 获取源端账号AK/SK的方法请参见[如何获取各云平台访问密钥？](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bestpractice-oms/oms_05_5301.html)  - 获取目的端账号AK/SK的方法请参见[新增访问密钥](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usermanual-ca/ca_01_0003.html)或[新增访问密钥（新版）](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usermanual-ca/ca_05_0003.html)。     |
| 创建目的端对象桶        | 提前创建目的端对象桶，用于接收源端存储数据。具体操作请参见[快速创建OBS桶](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qs-obs/obs_qs_0001.html#sectio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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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操作步骤
1. 登录[OMS管理控制台](https://console.huaweicloud.com/oms/?#/oms/migrationTaskNew)。
2. 在控制台左上角的![](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bestpractice-oms/zh-cn_image_0000002643222072.png)下拉框中选择区域。
3. 执行全量迁移，将源端数据迁移至华为云OBS。 
   - 单桶数据量大于3TB，或迁移对象数超过500万，请[创建迁移任务组](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usermanual-oms/oms_01_0017.html)。
   
   - 其他场景，请[创建迁移任务](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usermanual-oms/topic_0000001089828284.html)。
   
   - 若需更高的迁移效率，建议使用迁移中心MgC的[对象存储迁移](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usermanual-mgc/mgc_03_3607.html)进行迁移。迁移中心MgC提供独享的集群资源，能够动态扩展迁移性能，最高支持20Gbit/s带宽。
   
   
   
   
4. 迁移完成且业务验证通过后。在OBS控制台创建数据回源规则，将业务切换到华为云。具体操作请参考[创建数据回源规则](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usermanual-obs/obs_03_0006.html)。
5. 再次创建迁移任务或迁移任务组，执行增量迁移并比较源端和目的端对象差异，将源端所有未迁移对象或有修改的对象同步到目的端。 
   - 单桶数据量大于3TB，或迁移对象数超过500万，请[创建迁移任务组](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usermanual-oms/oms_01_0017.html)。
   
   - 其他场景，请[创建迁移任务](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usermanual-oms/topic_0000001089828284.html)。
   
   
   
   
 
#### 相关文档
源端和目的端对象的比较规则，请参见[如果目的端存在和源端同名的迁移对象，会不会发生覆盖？](https://support.huaweicloud.com/oms_faq/oms_faq_6219.html)
